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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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津0111执2737号 | 2023-05-30 | (2023)津0111民初2818号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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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6178 | (2024)津0103执171号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4-01-05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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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津0103民初67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天津贾大厨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688 | 一、确认原告C某某与被告天津贾大厨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2022年9月4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天津贾大厨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C某某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期间工资576元;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天津贾大厨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C某某2022年10月3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576元、2022年10月4日至10月7日休息日加班费1536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天津贾大厨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08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津0103民初18544号 | 被申请人 | - | 21997 | 对被申请人天津贾大厨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丁XX名下价值21,997元的存款或相应数额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期限届满前需要继续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1-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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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3-08-21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3-06-26 | |
3 | 劳动争议 | -- | 其他 | -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3-04-07 | |
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津0111民初2818号 | 其他 | -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3-03-30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津0103民初18544号 | 其他 | -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3-02-09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3-02-09 | |
7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天津贾大厨餐饮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新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2-03-10 | |
8 | 劳动争议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天津贾大厨餐饮有限公司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1-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