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 | 现查明你单位(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解放西路181号)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七条,单位在不超过3个除消防救援窗或排烟窗以外的门窗设置障碍物,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决定给予农工商超市集团嘉善连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缴款方式:1、扫描缴款单中二维码办理缴款;2、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输入缴款单号,办理缴款;3、到代理银行办理缴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3月3日。 ...更多 | 5000 | 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22-03-03 | 善消行罚决字〔2022〕第0032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浙0421民初348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农工商超市集团嘉善连锁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更多 | 2018-08-23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浙0421民初2106号 | 被告 | 原告: 商利 被告: 农工商超市集团嘉善连锁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商利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8-05-04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421民初416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农工商超市集团嘉善连锁有限公司 | 10000 | 驳回原告Y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9-22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6)浙民申1040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Y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6-07-14 |
5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嘉善民初字第140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农工商超市集团嘉善连锁有限公司,上海喜德旺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 |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 2016-03-01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嘉善民初字第140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农工商超市集团嘉善连锁有限公司,上海喜德旺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 | 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 2016-03-01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浙嘉民终字第943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Y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12-15 |
8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嘉善民初字第1030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农工商超市集团嘉善连锁有限公司,上海辉顺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喜德旺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 | 10000 | 驳回原告Y某某的所有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Y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9-01 |
9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嘉善民初字第1030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农工商超市集团嘉善连锁有限公司,上海辉顺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喜德旺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 | 10000 | 驳回原告Y某某的所有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9-01 |
10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嘉善民初字第636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农工商超市集团嘉善连锁有限公司,上海喜德旺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Y某某撤回对被告农工商超市集团嘉善连锁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喜德旺食品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Y某某负担。 ...更多 | 2015-05-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产品责任纠纷 | (2017)浙0421民初3694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农工商超市集团嘉善连锁有限公司 | 嘉善县人民法院 | 2017-09-28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421民初416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农工商超市集团嘉善连锁有限公司 | 嘉善县人民法院 | 2017-09-19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421民初506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农工商超市集团嘉善连锁有限公司 | 嘉善县人民法院 | 2017-03-13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421民初497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农工商超市集团嘉善连锁有限公司 | 嘉善县人民法院 | 2017-03-13 | |
5 | -- | (2015)嘉善民初字第0140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上海喜德旺食品有限公司,农工商超市集团嘉善连锁有限公司 | 嘉善县人民法院 | 2015-09-24 | |
6 | 产品责任纠纷 | (2015)嘉善民初字第1030号 | 其他 | - | 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 | 2015-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