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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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更多 | 2018-06-20 | 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3年内依法办理注销的,由系统自动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更多 | 2019-08-14 | 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