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绿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开业
西北
李晨曦
91610115MA6X14W242
13780.9万元人民币
-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群星莱骊二期3号楼2单元201室
西安绿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07-10,法定代表人为李晨曦,注册资本为13780.9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115MA6X14W242,企业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群星莱骊二期3号楼2单元201室,经营范围包含环保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市政工程设计及施工;园林工程施工;环境污染、污水、三废治理;废水、生活垃圾、工业废水处理;环保设备检测、销售;水质检测;环保产品销售;环保设备维修;环保相关技术咨询及信息咨询;再生水利用;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服务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开业。企业联系方式为:83971317。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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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0

供应商 2

竞争对手 0

土地交易 0

拟建项目 0

招标公告 0

招标代理 0

开标记录 0

行政许可 3

招聘信息 0

供应商 2

导出数据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作总金额(万元)
最近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合作状态
最近合作日期
1
*****
西安临************
合作结束
2023-06-20
2
*****
西安临************
合作结束
2023-04-20

行政许可 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来源
操作
1
临环批复﹝2022﹞3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西安市临潼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相桥村污水处理站等6个污水处理站) 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西安绿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西安市临潼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相桥村污水处理站等6个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石川河)》( 以下简称《论证报告》)等材料收悉。根据国家入河排污口设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专家对《论证报告》的评审意见,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相桥村污水处理站等6个污水处理站排污口设置于石川河。 二、做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按要求设置明显标志牌。按照排污浓度及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入河排污口水量水质监测,在满足达标排放和排污总量控制要求前提下,按照污水处理站设计出水指标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不得影响水域水质。 三、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认真落实非正常工况下的应急措施,禁止将超标污水排入水体。 四、入河排污口投入使用前,应及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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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0
2099-12-31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地方报送
2
临环批复﹝2022﹞2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西安市临潼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西泉街道魏庄村污水处理站)入河 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西安绿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西安市临潼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西泉街道魏庄村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三里河)》( 以下简称《论证报告》)等材料收悉。根据国家入河排污口设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专家对《论证报告》的评审意见,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西泉街道魏庄村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于三里河右岸,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09°10′7.93〃、北纬34°24′55.82〃,接三里河处管内底高程为323.719m,入河排污口设置类型为新建,排放方式为间歇,入河方式为暗管,排放规模为100m3/d。排放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COD≤60 mg/L、NH3-N≤8(15)mg/L、总氮≤20mg/L、总磷≤1mg/L),其中,当进水温度≤12℃时,NH3-N、总磷排放浓度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7-2018)表1中一级标准)(NH3-N≤25mg/L、总磷≤3mg/L)。 二、做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你单位应按要求设置明显标志牌。按照排污浓度及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入河排污口水量水质监测,严格达标排放和排污总量控制,不得影响水域水质。 三、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认真落实非正常工况下的应急措施,禁止将超标污水排入水体。 四、入河排污口投入使用前应及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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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9
2099-12-31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地方报送
3
临环批复﹝2022﹞1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西安市临潼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孙赵村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西安绿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西安市临潼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孙赵村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清河)》( 以下简称《论证报告》)等材料收悉。根据国家入河排污口设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专家对《论证报告》的评审意见,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孙赵村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于清河右岸,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09°10′7.93〃、北纬34°24′55.82〃,接清河处管内底高程为329.46m,入河排污口设置类型为新建,排放方式为间歇,入河方式为暗管,排放规模为100m3/d。COD排放浓度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7-2018)表1中二级标准(COD≤150mg/L),NH3-N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NH3-N≤25mg/L),污染物排放量COD≤5.475t/a,NH3-N≤0.913t/a。 二、做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你单位应按要求设置明显标志牌。按照排污浓度及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入河排污口水量水质监测,严格达标排放和排污总量控制,不得影响水域水质。 三、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认真落实非正常工况下的应急措施,禁止将超标污水排入水体。 四、入河排污口投入使用前,应及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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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9
2099-12-31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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