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吊销营业执照 | -- | 西宁市城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12-03 | -- | |
2 | 按照《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2016〕97号)、《青海省工商局、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商企监〔2016〕82号)的要求,2020年企业年报公示信息结束后,我局通过“青海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列出“西宁之风清洁发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等176户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按规定依法公示2018年、2019年度企业年报信息企业名单,并与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城北区税务局核对反馈,157户上述企业未在当地税务机关按规定依法纳税或进行税务登记,未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属非正常户或不存在企业,且根据企业注册登记地址实地核查及企业信息留存电话联系,未找到上述企业,该行为属于“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此后,我局又于2020年10月20日在“西宁晚报”和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对外发布156户(1户企业已于9月15日注销)拟吊销企业公告,截止2020年11月23日除2户企业来我局准备办理注销或补报年报并说明情况外,其余“西宁之风清洁发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等154户各类企业既未履行年报信息公示和纳税义务,也未向我局及税务部门说明情况。 ...更多 | 本局认为:当事人“西宁之风清洁发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等154户连续两年度(2018、2019年度)或两年以上未按规定依法公示企业年报信息,且未在当地税务机关依法申报纳税,属“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依法吊销“西宁之风清洁发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154户各类企业的营业执照。 ...更多 | -- | 西宁市城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12-02 | 宁北市监处〔2020〕140号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7-06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西宁市城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7-0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