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正常 华东
王忠山
123707004939160917
65406万元
-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839项招标公告土地交易13项;拟建项目2项;中标业绩3项。展开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6

    供应商 343

  • 商机线索

    商机线索

    土地交易 5

  • 招投标

    招投标

    招标 648

    中标 3

  • 良好行为

    良好行为

    荣誉 4

    工法 0

  • 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

    企业经营实力展现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15

裁判文书 5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7

信用中国 15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潍水保承诺﹝2024﹞5号
新标准
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承诺制管理的项目,仅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规定要求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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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2027-04-15
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
用字第3707812024Q0002号
新标准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2024-01-22
2027-01-22
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3707812024Q0013
新标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6794平方米
2024-02-26
2099-12-31
青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4
D370781G2021-0134
新标准
取水许可证
5.04万立方米/年
2024-01-11
2029-01-10
青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5
3707812024Q0014
新标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159平方米
2024-02-26
2099-12-31
青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6
3707812024Q0012
新标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4002平方米
2024-02-26
2099-12-31
青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7
地字第3707812023Q0118号
新标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8795平方米
2023-10-30
2099-12-31
青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8
青建消防验字﹝2022﹞第0028号
新标准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2022-09-27
2099-12-31
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
建字第3707812023Q0073号
新标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新建学生公寓楼项目1-4#公寓楼
2023-12-04
2024-12-04
青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0
青建消防验字﹝2022﹞第0030号
新标准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2022-09-27
2099-12-31
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裁判文书 5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浙0106民初2516号
被告
原告:
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10000
准许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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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2
2
合同纠纷
(2019)鲁0781民初4781号
被告
原告:
M某某
被告:
G某某,青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115000
准许原告M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600元,减半收取1300元,保全费1120元,均由原告M某某负担
...更多
2019-10-30
3
其他
(2016)鲁0781执1617-1号
申请人
-
--
终结本院(2014)青法民初字第90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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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9
4
合同纠纷
(2016)鲁07民终8号
被上诉人
-
100000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上诉人山东祥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16-03-15
5
合同纠纷
(2014)青法民初字第905号
原告
原告: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被告:
山东祥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一、被告山东祥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建设工程款10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0元为基数,自2009年10月20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计息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于本案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山东祥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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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8

开庭公告 7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
(2024)鲁01民终4975号
被告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5-13
2
--
(2023)鲁0791民初5070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山东大世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4-03-27
3
--
(2023)鲁0791民初5070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山东大世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4-03-27
4
--
(2023)鲁0791民初5070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山东大世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4-03-13
5
--
(2024)鲁0781民初352号
被告
原告:
H某某
被告: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2024-01-25
6
--
(2023)鲁0791民初5070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山东大世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4-01-18
7
--
(2023)鲁0791民初5070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山东大世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4-01-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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