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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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中铁开投、中铁物贸某项目中,供应产品多次出现质量缺陷,严重影响施工进度,给我方造成不良影响。 | 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 | -- | -- | 2019-09-05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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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00801190214002821599 | 营业执照 | 关于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19-02-14 | 2099-12-31 |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000801190318604392047 | 营业执照 | 关于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19-03-18 | 2099-12-31 |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330801190131402710895 | 营业执照 | 关于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19-01-31 | 2099-12-31 |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330801200323718467318 | 330801200323718467318 | 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20-03-23 | 2099-12-31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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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浙0802执恢1037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2-10-28 |
2 | -- | (2022)浙0802执异126号 | 申请人 | - | 5055000 | 追加Z某某、H某某为(2020)浙0802执8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其中,Z某某在260.6万元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H某某在244.9万元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更多 | 2022-06-17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0802执84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浙0802执84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5-18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民申474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嘉兴沐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0-05-09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浙08民终908号 | 被上诉人 | - | 1009298.74 | 一、维持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2018)浙0802民初2397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撤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2018)浙0802民初239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三、嘉兴沐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009298.74元及利息(从2017年6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四、驳回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514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0140元,由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857元,由嘉兴沐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负担18283元;反诉受理费5046元,由嘉兴沐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452元,由嘉兴沐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负担8402元,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1-12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浙0802民初2397号 | 原告 | - | 1011801 | 一、被告嘉兴沐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011801元及利息(从2017年6月1日起,按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反诉原告嘉兴沐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514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0140元,由原告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807元,由被告嘉兴沐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负担18333元;反诉受理费5046元,由反诉原告嘉兴沐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付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26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浙08民辖终7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8-08-21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浙0802民初1411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嘉兴沐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1088444 | 准许原告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4596元,减半收取729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298元,由原告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缴纳) ...更多 | 2018-04-02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802民初1099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嘉兴沐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1088444 | 准许原告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4596元,减半收取729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2298元。由原告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 ...更多 | 2017-09-22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8民辖终8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7-06-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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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浙0802民初2397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博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嘉兴沐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