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凯尔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中民营企业
肖忠斌
914201006791101685
1000万元人民币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凤路特一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拟建项目1项。展开
  • 良好行为

    良好行为

    荣誉 5

    工法 0

  • 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

    企业经营实力展现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8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裁判文书 8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票据纠纷
(2019)鄂01民终11374号
被上诉人
-
202267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334元,由武汉市典唯模具五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19-12-20
2
买卖合同纠纷
(2019)闽0205民初3322号
被告
原告:
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凯尔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0000
准许原告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2019-09-06
3
买卖合同纠纷
(2019)闽0205民初3320号
被告
原告:
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凯尔信汽车零部件(京山)有限公司,武汉凯尔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0000
准许原告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2019-09-06
4
其他
(2019)闽0205执保560号
被申请人
-
264123.38
解除对被申请人凯尔信汽车零部件(京山)有限公司、武汉凯尔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64123.38元财产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2019-09-03
5
票据纠纷
(2019)鄂0112民初3224号
原告
原告:
武汉凯尔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市典唯模具五金有限公司
200000
一、被告武汉市典唯模具五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武汉凯尔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200000元和利息(利息以20000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武汉凯尔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34元,由原告武汉凯尔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承担50元,由被告武汉市典唯模具五金有限公司承担428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预交上诉费,款汇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XXXXXX;开户行:农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2019-08-28
6
申请保全案件
(2019)闽0205财保199号
被申请人
-
264123.38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凯尔信汽车零部件(京山)有限公司、武汉凯尔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64123.38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841元,由申请人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2019-08-20
7
买卖合同纠纷
(2019)闽0205执保520号
被申请人
-
264123.38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凯尔信汽车零部件(京山)有限公司、武汉凯尔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64123.38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841元,由申请人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2019-08-20
8
买卖合同纠纷
(2019)粤0106民初8137号之一
被告
原告:
广州市合诚化学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凯尔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准许原告广州市合诚化学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930元,减半收取计46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470元,均由原告广州市合诚化学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2019-07-12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买卖合同纠纷
(2019)粤0106民初8137号
被告
原告:
广州市合诚化学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凯尔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9-07-05
2
买卖合同纠纷
(2019)粤0106民初8137号
被告
原告:
广州市合诚化学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凯尔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9-06-27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