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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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赣05执恢5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赣民终37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当事人对终结执行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或自知道终结执行之日起六十日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
当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两年内再次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2-18 |
2 | 合同纠纷 | (2019)赣05执19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期间终结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1-18 |
3 | 合同纠纷 | (2019)赣05执19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9-18 |
4 | 合同纠纷 | (2019)赣05执恢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期间终结后,被执行人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8-28 |
5 | 合同纠纷 | (2019)赣05民初174号 | 原告 | 原告: 新余市渝水区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新余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F某某,H某某 | 28985000 | 驳回原告新余市渝水区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6725元,由原告新余市渝水区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12 |
6 | 其他 | (2019)赣05执193号 | 申请人 | - | 34961701.68 | 冻结、扣划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新余市锐志贸易有限公司、C某某、C某某在银行存款人民币3496.170168万元及相应利息(其中标的款3485.944224万元,执行费102259.44元);或查封、扣押、冻结提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4-11 |
7 | 其他 | (2019)赣05执恢9号 | 申请人 | - | 78580433.6 | 冻结、扣划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江西佳利商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江西佳利发展有限公司、C某某在银行存款计人民币7858.04336万元及相应利息(其中标的款7843.4599万元申请执行费145834.60元);或查封、扣押、冻结提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4-04 |
8 | 合同纠纷 | (2018)赣05民初58号 | 原告 | 原告: 新余市渝水区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新余市百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张锁根,P某某,L某某,P某某,宜春宏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1139248.2 | 一、被告新余市百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新余市渝水区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本金8497.6325万元,支付利息2610.69232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1108.32482万元(利息暂计至2017年11月20日,此后的利息以本金8497.6325万元未清偿部分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新余市百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新余市渝水区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诉讼保全保险费5.6万元;
三、被告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Z某某、P某某、L某某、P某某、宜春宏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Z某某、P某某、L某某、P某某、宜春宏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新余市百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
四、驳回原告新余市渝水区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91208.33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696208.33元,由被告新余市百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Z某某、P某某、L某某、P某某、宜春宏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1-30 |
9 | 其他 | (2017)赣05执906号之三 | 申请人 | - | -- | 终结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赣05民初91号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赣民终37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3-19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赣05执1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7)赣05民初5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2-0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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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借款合同纠纷 | C某某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27 | |
2 | 送达公告 | 借款合同纠纷 | C某某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07 | |
3 | 送达公告 | 借款合同纠纷 | H某某,F某某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13 | |
4 | 送达公告 | 借款合同纠纷 | 宜春宏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市百乐房地产开发有哏公司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7-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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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0)赣民终145号 | 上诉人 | -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4-21 | |
2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9)赣05民初334号 | 原告 | 原告: 新余市渝水区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P某某,Y某某,G某某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05 | |
3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9)赣05民初174号 | 原告 | 原告: 新余市渝水区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H某某,新余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5-17 | |
4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8)赣05民初58号 | 原告 | 原告: 新余市渝水区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Z某某,P某某,P某某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1-13 | |
5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8)赣05民初58号 | 原告 | 原告: 新余市渝水区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Z某某,P某某,P某某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0-12 | |
6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8)赣05民初58号 | 原告 | 原告: 新余市渝水区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Z某某,P某某,P某某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8-17 | |
7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7)赣05民初81号 | 原告 | 原告: 新余市渝水区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A某某,X某某,新余市文盛工贸有限公司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1-11 | |
8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7)赣05民初81号 | 原告 | 原告: 新余市渝水区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A某某,X某某,新余市文盛工贸有限公司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1-10 | |
9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7)赣05民初57号 | 原告 | 原告: 新余市渝水区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新余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11-01 | |
10 | 合同纠纷 | (2017)赣05民初58号 | 原告 | 原告: 新余市渝水区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H某某,新余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