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2020年1月11日,林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环保督导组检查发现,你单位电炉发烫,车间内工人正在翻砂。经林州市环境监察大队三中队调查,你单位已按照要求制定《安阳市山桥工务器材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实施方案》(橙色预警下应急响应措施要求熔炼工段电炉、清砂、各个生产线及工序全部停产。并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你单位在我市2020年1月6日12时起调整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特别管控措施为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管控措施后,未按照规定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违反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管控要求,于2020年1月11日中频电炉进行生产 ...更多 | 1、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3万元的罚款 | 30000 | 林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20-05-29 | 林环罚字〔2020〕74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91410581569823191F001R | 安阳市山桥工务器材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 | 安阳市山桥工务器材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 | 2021-03-25 | 2026-03-24 | 林州市环境保护局 | |
2 | 林环建表告﹝2020﹞16号 | 环境影响报告批复 | 安阳市山桥工务器材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及审批意见 | 2020-08-21 | 2099-12-29 | 林州市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