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19)甘01民初826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昌支行 被告: 四川河森天运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路航道路材料有限公司,泸州禾森汇川沥青有限公司,湖北禾森石化有限公司,成都汇航沥青销售有限公司,成都楚思特石化有限公司,兰州三丰石化实业有限公司,何雅君,李冠莹,G某某,何向东,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29912800 | 驳回原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昌支行的起诉。本案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受理费191364元,退还原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昌支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5-28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鄂01民终8492号 | 被上诉人 | - | 6496376.6 | 一、撤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2017)鄂0105民初2452号民事判决;
二、中天路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和代运费6496376.60元;
三、中天路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截至2018年1月17日为1093890.94元,从2018年1月18日起,以4090047.5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
四、驳回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5060元,由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负担8961元,由中天路桥有限公司负担9609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488元,由中天路桥有限公司负担10000元,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48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11-20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鄂01民辖终607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8-08-14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鄂0105民初2579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493000 | 驳回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64251元,由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7-12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鄂0105民初3904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一、被告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货款和代运费合计1309201.44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38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0807元,由被告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658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7-12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鄂0105民初2531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7902345.7 | 一、被告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向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7,902,345.7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83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负担67,117元,由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1,71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6-22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鄂01民初3521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926110.2 | 一、被告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集采合同项下欠款的资金占用损失,暂计至2018年5月2日为5019327.64元;
二、被告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JTSM-GKZB-MWSGS-LQ-201502号《沥青供应合同》项下货款和代运费合计8083339.35元,暂计至2018年5月2日的资金占用损失1732022.96元,此后以8083339.3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标准计至付清之日为止;
三、被告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钢材和钢绞线自采合同项下货款和代运费合计8911875.24元,暂计至2018年5月2日的资金占用损失2174759.6元,此后以8911875.2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至付清之日;
四、驳回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71158元由被告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5-23 |
8 | 合同纠纷 | (2018)苏0682民初262号 | 被告 | 原告: 国鼎(南通)管桩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135000 | 准许原告国鼎(南通)管桩有限公司对被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
案件受理费3000元,减半收取1500元,由原告国鼎(南通)管桩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05-21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鄂0105民初2698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1847420.94 | 一、被告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向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和代运费合计500,0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向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截至2018年3月19日为1,847,420.94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此后的利息,以50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利率标准,从2018年3月20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3,81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4-27 |
10 | 其他 | (2017)鄂01民初3522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79350735.01 | 一、被告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和代运费合计67026720.14元;
二、被告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JTSM-GKZB-MW-GC-1号《钢材供应合同》、JTSM-GKZB-MW-GJX-1号《钢绞线供应合同》、JTSM-GKZB-MW-SN-1号《水泥供应合同》项下欠款的资金占用费,截至2017年12月26日为5795759.85元,此后以2173909.2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1.1倍标准计至付清之日;
三、被告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JTSM-MW-SN-ZG-1号《水泥供应合同(自采量)》项下(含两笔钢绞线自采量)欠款的资金占用费,截至2017年12月26日为6528255.02元,此后以64852810.9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至付清之日;
四、驳回原告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41599元由被告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1-0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四川河森天运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路航道路材料有限公司、泸州禾森汇川沥青销售有限公司、成都楚思特石化有限公司、兰州三丰石化实业有限公司、H某某、L某某、G某某、H某某、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昌支行 被告: H某某,泸州禾森汇川沥青有限公司,成都楚思特石化有限公司,甘肃路航道路材料有限公司,L某某,H某某,G某某,成都汇航沥青销售有限公司,兰州三丰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湖北禾森石化有限公司,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河森天运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13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鄂01民终7771号 | 被上诉人 | -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0-16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鄂01民初3521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5-22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鄂0105民初2579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2018-05-17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陕民终216号 | 被告 | 原告: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8-05-08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鄂0105民初2579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2018-03-30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鄂01民初3491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3-06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鄂01民初3521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1-31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鄂01民初3521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1-29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鄂01民初3491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