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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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JZ安许证字﹝2020﹞012928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建筑施工 | 2023-09-22 | 2026-09-21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2024﹞第3-7号 | 利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利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2024-04-01 | 2027-04-01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
3 | ﹝2023﹞第1-41号 | 批复鸿山电厂三期500kV送出工程可研勘察设计一体化 | 许可领取 | 2023-03-03 | 2026-03-02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
4 | ﹝榕鼓税一﹞许变准字﹝2023﹞第﹝748﹞号 | 税务行政许可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3-12-14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 |
5 | ﹝2023﹞第1-51号 | 批复鸿山电厂三期500kV送出工程可研勘察设计一体化 | 许可领取 | 2023-03-16 | 2026-03-15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
6 | ﹝2024﹞第3-8号 | 利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利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2024-04-01 | 2027-04-01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
7 | ﹝2023﹞第1-11号 | 批复福建漳州莆美220kV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 | 许可领取 | 2023-01-13 | 2026-01-12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
8 | 乙测资字35504582 | 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 关于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 2022-03-15 | 2027-03-14 |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9 | ﹝2022﹞第7-12号 | 批复联盛浆纸﹝漳州﹞有限公司年产39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专用变电站工程设计服务 | 许可领取 | 2022-07-15 | 2025-07-14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
10 | ﹝2022﹞第7-26号 | 批复福建泉州泉惠热电~通港220kV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 | 许可领取。 | 2022-08-02 | 2025-08-01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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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闽0181民初70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一、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Y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19,855元;二、驳回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52元,由Y某某负担903元(已交纳),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1,349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2-20 |
2 | 其他 | (2022)兵1101民初386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希望电子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410元,由原告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5-30 |
3 | 合同纠纷 | (2022)兵11民终71号 | 上诉人 | - | 18667880 | 一、维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2021)兵1101民初100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5950000元;
二、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2021)兵1101民初100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717880元;
四、驳回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五、驳回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17500元(特锐德公司已缴纳),由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75691元(特锐德公司已缴纳58191元,福建电力公司已缴纳117500元),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4074元,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141617元 ...更多 | 2022-04-15 |
4 | 合同纠纷 | (2021)闽0521民初1474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福建工程有限公司 | 68800 | 准许原告C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520元,减半收取76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2-24 |
5 | 合同纠纷 | (2021)闽0521民初146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福建工程有限公司 | 79380 | 准许原告Y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784.5元,减半收取892.25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2-10 |
6 | 合同纠纷 | (2021)闽0521民初1507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福建工程有限公司 | 145105 | 准许原告M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3202.1元,减半收取计1601.05元,由原告M某某负担,原告多缴纳的1601.05元应予退回 ...更多 | 2021-02-09 |
7 | 其他 | (2020)赣07民终1984号 | 上诉人 | - | 1305111 | 一、维持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2019)赣0734民初666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变更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2019)赣0734民初66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被上诉人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一审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承担支付责任。
三、驳回上诉人江西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
四、驳回被上诉人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023元,按照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16546元,由上诉人江西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8273元,由被上诉人H某某负担827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8-24 |
8 | 其他 | (2020)闽01民初129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45000 | 准许X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925元,减半收取计462.50元,由X某某负担 ...更多 | 2020-08-17 |
9 | 其他 | (2019)赣0734民初666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公司,江西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 430237 | 一、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H某某支付在寻乌项山风电项目A标段施工项目工程中的碎石加工产品项目工程欠款43.0237万元及其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43.0237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23日起按月利率3.625‰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江西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和被告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8023元,由被告Z某某、江西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30 |
10 | 合同纠纷 | (2019)赣0734民初67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西昌泰建筑工程公司,Z某某 | 812648 | 被告Z某某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寻乌项山风电场项目道路施工工程B标段”工程欠款计人民币812648.00元,并从2018年2月1日起到付清全部欠款之日止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被告江西昌泰建筑工程公司对上述工程欠款及利息的给付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第一项款项在欠付本案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926元,由被告Z某某、江西昌泰建筑工程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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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2023)闽0902民初1525号 | 第三人 | 原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 被告: 上海腾东建设有限公司 |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1-24 | |
2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2023)闽0902民初1525号 | 第三人 | 原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 被告: 上海腾东建设有限公司 |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7-26 | |
3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2023)闽0902民初1525号 | 第三人 | 原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 被告: 上海腾东建设有限公司 |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7-20 |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2)兵1101民初91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希望创美光电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希望电子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 | 2023-06-16 | |
5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2)兵1101民初91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希望创美光电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希望电子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 | 2023-06-09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闽03民终1159号 | 上诉人 | - |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5-10 | |
7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2023)闽0102民初3660号 | 被告 | 原告: 郑州东恒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3-05-08 | |
8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2023)闽0102民初3660号 | 被告 | 原告: 郑州东恒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3-04-27 | |
9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2)兵1101民初91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希望创美光电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希望电子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 | 2023-02-24 | |
1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X某某,日昌(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福建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