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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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勘证乙字0011号 | -- |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测量*** | -- | 2099-12-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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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吉0104民初622号 | 被告 | 原告: 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地矿长春地质工程勘察院 | -- | 驳回原告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25.00元,退还原告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