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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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1113241.48元 | 1113241 |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 2023-02-09 | 〔2021〕桂0312民初6674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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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0 | (2024)桂0107执76号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2024-01-03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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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 | dm.jdbc.driver.DmdbClob@6f8a4530 | -- | -- |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局长室 | |
2 | 乙测资字4511181 | -- |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 --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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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桂0107执10767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2-12-29 |
2 | 劳动争议 | (2020)桂01民终15756号 | 被上诉人 | - | 17576 | 一、一、维持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2020)桂0108民初47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主文;二、二、变更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2020)桂0108民初47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主文为:上诉人Z某某向被上诉人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借支款项17576元。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6元,由被上诉人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上诉人Z某某已预交),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6元,由被上诉人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01 |
3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桂0312民初6674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路佳道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叶某,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1047311.24 | 一、被告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1047311.24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失自2020年7月17日起以1047311.2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其中暂计至2021年7月8日的资金占用损失为39437.72元)给原告广西路佳道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二、驳回原告广西路佳道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义务,义务人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1602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1022元,由原告广西路佳道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负担2700元,被告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832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6022元(收款单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6,开户行:农行桂林高新支行),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后七天内未预交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1-30 |
4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桂0109执保757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1-11-03 |
5 | 合同纠纷 | (2021)桂1421执保765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1-05-10 |
6 |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 (2021)桂14民终14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200元,由上诉人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20 |
7 |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 (2020)桂1421民初2903号 | 被告 | 原告: 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 被告: 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60000 | 一、解除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于2017年5月3日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
二、驳回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200元,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2600元,诉讼保全费2020元,共4620元;由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7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3 |
8 | 其他 | (2020)桂1421执保817号 | 被申请人 | - | -- | -- | 2020-12-17 |
9 | 合同纠纷 | (2020)桂0103执771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解除对被执行人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10-22 |
10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0)桂0108民初47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1762 | 一、原告Z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6月11日期间的借款30826元;
二、原告Z某某无需向被告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未归还借款利息936元。
义务人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上诉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20×××28。网银转账先选古城支行,再在备注栏注明竹溪支行)。逾期未预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09-2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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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因劳动争议纠纷 | 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2020-05-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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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定作合同纠纷 | (2021)桂0109民初2924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南宁市吉金室内设计工作室 |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2022-05-07 | |
2 | 定作合同纠纷 | (2021)桂0109民初2924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南宁市吉金室内设计工作室 |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2022-04-08 | |
3 | 定作合同纠纷 | (2021)桂0109民初2924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南宁市吉金室内设计工作室 |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2022-03-25 | |
4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2022)桂01民终406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2-21 | |
5 | 定作合同纠纷 | (2021)桂0109民初2924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南宁市吉金室内设计工作室 |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2021-11-04 | |
6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2021)桂0107民初10303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2021-10-21 | |
7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桂0312民初6674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路佳道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Y某某 |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 2021-10-21 | |
8 | 劳动争议 | (2020)桂01民终15756号 | 被上诉人 | -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1 | |
9 | 劳动争议 | (2020)桂01民终1575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01 | |
10 |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 (2021)桂14民终142号 | 被告 | 原告: 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 被告: 广西界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