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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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191民初478号 | 原告 | 原告: 济南永利达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济南首旺商贸有限公司,S某某,宋玉香 | 158807.88 | 一、被告济南首旺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永利达商贸有限公司货款158807.88元;
二、被告济南首旺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永利达商贸有限公司利息(以158807.88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计算);
三、被告S某某、宋玉香对被告济南首旺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条、第二条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78元,由被告济南首旺商贸有限公司、S某某、宋玉香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05-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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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鲁0191民初1982号 | 原告 | 原告: 济南永利达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5-24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鲁0191民初1982号第二次号 | 原告 | 原告: 济南永利达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5-24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鲁0191民初1982号 | 原告 | 原告: 济南永利达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4-04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鲁0191民初7549号 | 原告 | 原告: 济南永利达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济南沃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