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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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于2021年10月27日在潼南区卧佛镇玉蕉村1社(小地名:玉皇庙)实施潼南区铜车坝水库枢纽工程及道桥复建工程施工(TCBG-1标段)项目时,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用挖土机清理地表擅自毁坏柏木17株,蓄积1.5立方米,林种为防护林。 ...更多 | 于2024年5月20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3倍的树木,共计51株,并处以下行政处罚:处毁坏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即4×600元/m3×1.5m3=3600元,共计人民币3600元(大写:叁仟陆佰元整)。 ...更多 | 600 | 潼南区林业局 | 2024-01-25 | 潼林罚决字2024第6号 | |
2 | 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达标 | 项目考勤信用评价扣分0.25分 | -- |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1-28 | -- | |
3 | 未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 | 通报 | -- |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2023-08-01 | -- | |
4 | 5月份关键岗位人员系统考勤到岗率为零的项目及相关施工、监理单位 | 我局决定予以通报提醒,请上述项目及企业抓紧落实整改,我局将持续跟踪督查,并在10个工作日后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对考勤低于规定或仍无考勤的项目及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 ...更多 | -- |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6-08 | -- | |
5 | 南陵县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达标及监控未安装 | 施工单位总扣分1.75分 | -- | 芜湖市住建局 | 2022-12-16 | -- | |
6 | 1.防水、保温工程施工单位(安徽顺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资质施工2.施工单位仅项目经理及1名安全员在岗 | 对项目经理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对施工单位全市通报批评,时限六个月。 | -- |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7-20 | -- | |
7 | 重庆市万州区青龙水库交通复建工程(青龙水库还建乡级路)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对建设工程实施带班检查、带班生产 | 罚款10000元 | 10000 | 万州区交通局 | 2022-06-06 | 万州交执罚〔2022〕1101300028 | |
8 |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在重庆市万州区青龙水库交通复建工程(青龙水库还建乡级路)未按照审定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交底 ...更多 | 罚款10000元 | 10000 | 万州区交通局 | 2022-06-06 | 万州交执罚〔2022〕1101300027 | |
9 | 大气污染防治类 | 罚款十万元 | 100000 | 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6-02 | 容建罚决字〔2022〕第58号 | |
10 | 部分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未达时序进度。 | 上述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应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考勤未达时序进度的施工企业,要及时开展约谈,督促企业按照招标约定进行考勤,抓紧跟上时序进度;对达不到时序进度的已完工项目,在退还保证金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扣除保证金,确保企业诚信履约。县公管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存在问题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情况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县公管局将严格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及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通报 ...更多 | -- |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1-09-28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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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建安C3﹝2021﹞0293193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024-04-19 | 2027-05-20 | 蚌埠市住建局 | |
2 | 皖建安C3﹝2024﹞0018241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024-04-17 | 2027-04-16 | 蚌埠市住建局 | |
3 | 皖建安B﹝2021﹞0293210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2024-04-15 | 2027-05-20 | 蚌埠市住建局 | |
4 | 皖建安C3﹝2024﹞0018009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024-04-15 | 2027-04-14 | 蚌埠市住建局 | |
5 | 皖建安B﹝2024﹞0018239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2024-04-17 | 2027-04-16 | 蚌埠市住建局 | |
6 | 皖建安C3﹝2024﹞0018240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024-04-17 | 2027-04-16 | 蚌埠市住建局 | |
7 | 皖建安B﹝2018﹞0147736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2024-04-17 | 2027-05-08 | 蚌埠市住建局 | |
8 | 皖建安C3﹝2023﹞0084284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024-04-19 | 2026-11-27 | 蚌埠市住建局 | |
9 | 皖建安C3﹝2021﹞0293157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024-04-19 | 2027-05-20 | 蚌埠市住建局 | |
10 | 皖建安C3﹝2024﹞0017552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024-04-12 | 2027-04-09 | 蚌埠市住建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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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皖1282民初2345号 | 被告 | 原告: K某某 被告: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合肥市齐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Z某某,X某某 | 502965 | 一、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K某某劳务费502965元及利息(以502965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6日至2023年2月24日起诉之日为79124元,以后自2023年2月2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4.35%计算至付清欠款之日止)。
二、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K某某鉴定费22000元。
三、驳回原告K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949元,由被告Z某某承担8857元,原告K某某负担309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2-14 |
2 | -- | (2023)渝0235民初5277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兴财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牟某兵 | -- | 准许原告重庆兴财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元,由原告重庆兴财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23-10-26 |
3 | -- | (2023)皖0304民初5181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崇左远程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广西崇左远程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895元,减半收取4447.5元,由原告广西崇左远程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10-17 |
4 | -- | (2023)粤1302民初13035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原告北京九为模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为9199元,本院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8-08 |
5 | -- | (2023)皖12民终3529号 | 被上诉人 | - | 3446 | 一、撤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2023)皖1204民初20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阜阳市颍泉区泓盛建筑机械经营部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3446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更多 | 2023-07-21 |
6 | -- | (2023)渝0156民初1383号 | 第三人 | 原告: Y某某 被告: 重庆市武隆区竞彪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驳回原告Y某某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Y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03 |
7 | -- | (2023)皖03民终801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2022)皖0304民初4501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江山市恒兴木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0214.5元,由江山市恒兴木业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0858元,由江山市恒兴木业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20429元,余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5-16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青0121民初3685号之二 | 被申请人 | - | 523544 | 解除对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523544元或其他同等价值财产的冻结或查封。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4-10 |
9 | -- | (2022)沪0115民初5019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爱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安徽安固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罗正,W某某,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 111748853.66 | 一、被告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爱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35,644,426.83元;二、被告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爱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自2021年8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滞纳金(以35,644,426.83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以实际逾期天数计算);三、就上述第一、二项债务中被告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的未履行部分,原告上海爱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安徽安固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35,644,426.83元以及自2021年9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滞纳金(以35,644,426.83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以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四、被告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安徽安固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爱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400,000元、财产保全担保费60,000元;五、被告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未向原告上海爱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清偿的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债务的差额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被告罗正、W某某就被告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在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付款义务中未清偿的部分,应向原告上海爱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罗正、W某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追偿。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2,923元,保全费5,000元,两项合计237,923元,由被告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安徽安固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罗正、W某某负担;公告费1,080元,由被告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更多 | 2023-01-05 |
10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皖0225民初5737号 | 第三人 | 原告: H某某 被告: Z某某,W某某,Z某某,安徽顺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H某某撤诉。 | 2022-12-2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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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江苏凯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 2023-12-07 | |
2 | 裁判文书 | 保理合同纠纷 | 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3-04-25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保理合同纠纷 | 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2-11-30 | |
4 | 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保理合同纠纷 | 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2-11-28 | |
5 | 送达公告 | 保理合同纠纷 | 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2-11-28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保理合同纠纷 | 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安徽安固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L某某,W某某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2-06-12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保理合同纠纷 | 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安徽安固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L某某,W某某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2-03-13 | |
8 | 送达公告 | 合同纠纷 | 万某、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澄迈县水务局、海南海永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海南海盈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 2021-12-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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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324民初3161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安徽品城建工有限公司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2024-05-24 | |
2 | -- | (2024)黔民终158号 | 上诉人 | -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3 | -- | (2024)皖0403民初42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H某某,安徽顺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2024-04-22 | |
4 | -- | (2024)皖0403民初42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H某某,安徽顺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2024-04-22 | |
5 | -- | (2024)皖0422民初118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 寿县人民法院 | 2024-04-19 | |
6 | -- | (2024)渝0235民初360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兴财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 云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7 | -- | (2024)陕05知民初5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博创工业产品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8 | |
8 | --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2024-03-22 | |
9 | --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2024-03-12 | |
10 | -- | (2024)渝0235民初360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兴财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 云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