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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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总包代发等制度 | 列入全省10-11月份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现予以限期整改通报。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1-12-17 | 苏建函建管〔2021〕626号 | |
2 | 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总包代发等制度 | 列入全省6月份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现予以通报。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1-07-16 | 苏建函建管〔2021〕33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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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060394)公司变更[2017]第08070027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广顺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2028-12-24 |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鼓国税许受字〔2018〕第209号 | -- | 你(单位)于 2018 年n 02 月n 07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8 年n 02 月n 07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南京市鼓楼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
3 | 鼓国税许变更准字〔2018〕第293号 | -- | 你(单位)于 2018 年n 02 月n 28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8 年n 02 月n 28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南京市鼓楼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
4 | (01060394)公司变更[2017]第07180010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广顺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2028-12-24 |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01060402)公司变更[2016]第08030004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广顺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2028-12-24 |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鼓国税许变更准字〔2018〕第235号 | -- | 你(单位)于2018年02月07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18年02月07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南京市鼓楼区国家税务局 | |
7 | 鼓国税许变更准字〔2018〕第588号 | -- | 你(单位)于2018年05月22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18年05月22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南京市鼓楼区国家税务局 | |
8 | (01066181)换照[2016]第04080101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广顺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2028-12-24 |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鼓国税许变更准字〔2018〕第626号 | -- | 你(单位)于 2018 年 05 月 29 日 n 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2018 年 05 月 29 日 受理。n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原南京市鼓楼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
10 | 空 | -- | 你(单位)于 2018 年 09 月 30 日 n 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2018 年 09 月 30 日 受理。n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原南京市鼓楼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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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6)苏1183民初6880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佑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句容市盛旺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江苏强浩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广顺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37300 | 一、被告句容市盛旺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江苏强浩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南京佑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车损37300元、鉴定费2500元,合计39800元;
二、驳回原告南京佑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被告南京广顺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被告盛旺公司、强浩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本院,被告盛旺公司、强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市永安路分理处,帐号:11×××61),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6-26 |
2 | 保险纠纷 | (2017)苏0106民初4614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心支公司 被告: 江苏强浩建设有限公司,句容市盛旺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南京广顺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53000 | 一、被告江苏强浩建设有限公司、句容市盛旺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心支公司53000元;
二、驳回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心支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25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62.5元,由被告江苏强浩建设有限公司、句容市盛旺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经预付,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6-22 |
3 | 其他 | (2014)鼓商初字第833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新顺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广顺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137200 | 准许原告南京新顺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44元,减半收取1522元,由原告南京新顺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4-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