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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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620302762359116H | 营业执照 | 冶金用石英岩的开采(凭有效《采矿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石英石(砂、粉)、石灰石、耐火耐磨材料、路基石、粘土制品的加工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防腐防水材料、橡胶塑料、劳保防护、滤布产品、矿山器材支护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04-05-14 | 2034-05-13 | 金昌市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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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22)甘03民终33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342元,由T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8-01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2)甘0302民初461号 | 原告 | 原告: 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田某某 | 124115.18 | 被告田某某给付原告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款124115.18元,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42元,原告承担1737元,被告承担260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08 |
3 | 追偿权纠纷 | (2021)甘0302民初2523号 | 原告 | 原告: 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T某某 | 60842 | 被告T某某支付原告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款60842元(202807.64元×30%),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42元,减半收取2171元,原告承担1520元,被告承担65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0-08 |
4 | 其他 | (2021)甘03民终239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610元,由上诉人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8-10 |
5 | 合同纠纷 | (2020)甘03民终429号 | 被上诉人 | - | 18715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043元,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1-13 |
6 | 合同纠纷 | (2020)甘03民终394号 | 被上诉人 | - | 1844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61元,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19 |
7 | 合同纠纷 | (2020)甘0302民初824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Z某某,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7158 | 被告Z某某支付原告C某某运费187158元,限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56元,减半收取2278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14 |
8 | 合同纠纷 | (2020)甘0302民初142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Z某某,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 28877.34 | 被告Z某某支付原告L某某运费28877.34元,限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1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10 |
9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甘民申528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9-05-21 |
10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甘03民终381号 | 上诉人 | - | 6152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38元,由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669元,H某某负担66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12-0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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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Y某某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1-29 | |
2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Y某某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07-14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健康权纠纷 | H某某、T某某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2018-01-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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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3-22 | |
2 | 合同纠纷 | (2022)甘民再98号 | 申请人 | -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3-22 | |
3 | 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10-13 | |
4 | 追偿权纠纷 | (2022)甘0302民初461号 | 原告 | 原告: 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T某某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2022-03-22 | |
5 | 运输合同纠纷 | (2020)甘03民终429号 | 被上诉人 | - |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03 | |
6 | 运输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03 | |
7 | 运输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12 | |
8 | 运输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2020-04-15 | |
9 | 运输合同纠纷 | (2020)甘0302民初824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金昌市宏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Z某某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2020-04-15 | |
10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8)甘03民终381号 | 上诉人 | - |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