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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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浙0108民初4276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生众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590 | 一、被告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浙江生众科技有限公司5000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自2020年7月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日止);
二、被告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浙江生众科技有限公司保全申请费损失590元;
三、驳回原告浙江生众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2元,由被告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525元,由原告浙江生众科技有限公司负担87元。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来本院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逾期将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12-21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浙0106民初4514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浙江生众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更多 | 2020-08-17 |
3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浙0106民初4507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浙江生众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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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浙0108民初4574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生众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T某某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21-10-18 |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浙0108民初4276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生众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20-11-13 | |
3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浙0108民初4231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生众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20-11-13 | |
4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浙0106民初4507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生众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0-08-13 | |
5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浙0106民初4514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生众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