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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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仓库、罐区管理制度》引用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未及时更新;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部分依据内容未及时修正;3、晨会记录未体现培训内容;4、企业《应急预案》中部分依据发生变化,内容未修订;5、丙酰氯装置岗位人员未随身佩戴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6、丙酸泵出口管线单阀未加盲板;7、厂区内管廊架限高牌损坏。 ...更多 | 责令限期整改 | --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2024-01-24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18号 | |
2 | 1、金属粉碎车间、熔炼车间灯光疏散标志不亮。2、液碱罐液位计法兰防喷溅防护罩缺失。3、催化剂车间二层反应釜液碱进料管线法兰部分防喷溅护罩缺失。4、丙酸罐磁翻板液位计失准。5、厂区北侧仓库内配电箱前有杂物。6、洗眼淋浴器在储罐围堰内,不方便应急使用。7、金属粉碎车间V1026颚式破碎机带轮防护罩移位,防护作用失效。 ...更多 | 责令限期整改 | --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2023-11-06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3〕288号 | |
3 | 1、酰氯生产装置二层北侧,蒸气气动阀气源手阀未固定。2、三氯化磷罐区东侧防爆电器开关未标识物料名称。3、丙酰氯罐装岗位北侧的人体静电释放器,加固地面螺栓。4、未对检测的壁厚结果出具结论报告。 ...更多 | 责令限期整改; | --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2023-05-08 | -- | |
4 | 1、未提供管道、储罐设备测厚记录。2、未提供爆破片日常、定期检查记录。3、甲类车间催化剂粉碎车间存有可燃木制托盘。4、酰氯一车间二层北侧消防枪头无垫圈。4、酰氯一车间五楼6号蒸馏釜顶部气相管法兰缺螺栓,且法兰腐蚀。5、丙酸储罐进出口泵管道法兰缺防护套。6、酰氯二车间二楼石墨反应釜夹套漏蒸汽。8、偏铝酸钠罐、泵未编制位号,罐液位计未设置上下限标示。 ...更多 | 责令限期整改 | --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2023-03-22 | -- | |
5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 | 21000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2022-04-13 | (鲁淄高)应急罚〔2022〕12号 | |
6 | 1、部分照明开关外壳未接地,如配电室内,仓库外等处;2、氢气管道材质不符合要求;3、氢气管道法兰未进行静电跨接。丙酸管线部分少于5个螺栓法兰未进行静电跨接,如丙酸打料泵区管道法兰;4、氢气排放管阻火器位置设置不符合要求,氢气排放管应有防止雨雪侵入、水气凝集、冻结和外来异物堵塞的措施;5、铝镍合金车间水洗反应釜搅拌釜采用皮带传送,不是防静电型;6、铝镍合金车间北侧增加了粉碎尾气处理设施,未履行变更手续;7、丙酸卸车区未设置停车牌、锥形帽以及卡件防脱装置;8、氢气引风机、车间内操作开关等设备铭牌缺失;9、车间钢框架以及平台腐蚀严重,建议及时进行防腐或更换;三氯化磷罐区管线以及遮阳棚腐蚀严重;10、蒸汽管线保温不全;A01019冷凝器升气管线未固定;水洗反应釜北侧蒸汽管线阀门泄漏;丙酸罐区内的雨污阀不能完全关闭,尾气吸收区电机转动部位无防护罩;11、现场部分电动机接地线连接到电动机风罩上,不符合要求。如:镍铝合金粉料输送电机、R101e反应釜搅拌电机等。R101e反应釜搅拌电机皮带防护罩固定存在偏差,起不到防护作用;12、成品仓库(甲类)入口处未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镍铝合金厂房门口人体静电释放球接地不规范,未连接到接地极上;13、控制室可燃有毒气体控制器电源线和信号线未通过穿线孔进行控制器,易损伤;控制室电缆盘绕严重。机柜柜门无法打开,后门遮挡,无法开展巡检和检维修;14、锅炉汽包安全阀放空管线出口朝向室外地面区域;15、三氯化磷储罐远传液位计电缆穿线管破损,且未使用铠装电缆;16、成品仓库内部分吨桶存放丙酸(企业介绍),但无化学品安全标签;17、酰氯二车间R303b反应釜搅拌电机接线盒螺栓不全,处于失爆状态;18、现场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表面脏,铭牌和声光报警器被杂物覆盖。如酰氯二车间二层可燃气体报警器;19、酰氯二车间V302(设备号AOB402)三氯化磷计量罐磁翻板液位计放空口未设置双阀或丝堵;20、酰氯二车间(甲类车间)一层设置值班休息室,且值班休息室朝向甲类车间出口门采用普通塑钢门;21、酰氯二车间A08016废液槽(含盐酸)采用玻璃管液位计。 ...更多 | 责令限期改正 | --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2021-04-06 | -- | |
7 | 1、锅炉房配电箱未接地,2、粉碎车间北侧控制柜外壳未进行静电接地。以上行为违反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第3.0.4.5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依规进行立案调查,采集的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书证、证人证言、现场检查照片等各类证据共20页。2021年2月2日,我局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高)应急罚告〔2021〕4002号),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 | 9000 | 淄博市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2021-02-08 | (高)应急罚〔2021〕4002号 | |
8 | 1、丙酸罐区西侧丙酸打料泵移至三氯化磷罐区东侧后,与原设计不符,未进行设计变更;2、维修车间用切割锯把手护套损坏,无防触电功能;3、氮气瓶存放无防倒措施,维修车间外侧乙炔气瓶存放处气瓶无防震圈和气瓶瓶帽;4、控制室内施工后控制线路未整理;5、酸碱、有毒作业场所未设置淋洗设施,洗眼器未采用固定式;6、电炉上料口盖板未使用;7、电炉间配电开关箱未采取接地措施;8、消防水泵房积水;9、酰氯车间应急器材配备不足;10、镍粉存放间除尘罩上积尘严重,未及时清除;11、酰氯车间各层操作平台吊料口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2、氢气放空口没有采取阻火措施;13、镍铝合金车间外侧布袋除尘器未设置“受限空间”警示标志;14、酰氯一车间二层蒸馏釜压力表无工作压力红线;15、高温炉二层平台处缺少“当心烫伤”安全警示标志;16、针对受限空间作业,缺少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析、隔绝置换、安全措施、技术交底等记录,且无作业方案;17、未落实承包商管理制度,如未提供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管理资料,未提供合格承包商档案,未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进行审查;18、对事故隐患源头治理未落实,如针对排查的隐患,未对产生隐患原因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倒逼企业员工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源头管控责任;19、未提供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培训记录;20、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更多 | 责令限期整改 | --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2020-08-26 | -- | |
9 | 2020年6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正在生产,6000t/a镍铝合金系列催化剂项目两台高温炉加温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未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 ...更多 | 对其进行罚款 | --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2020-06-23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
10 | 1、维修工段存放氧气、乙炔瓶处防倾倒链失效;2、维修工段一台电焊机电线脱线,未及时维护; | 责令限期整改 | --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2020-05-07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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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322执保1400号 | 申请人 | - | 565635.5 | 对被申请人东营曜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在565635.50元以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3-10-09 |
2 | -- | (2023)鲁0322民初1518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三沣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4408.00元,已减半收取,申请费3028.00元,共计7436.00元,由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7-25 |
3 | -- | (2023)鲁0322执保726号 | 申请人 | - | 501689.21 | 对被申请人山东三沣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在501689.21元以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3-06-07 |
4 | -- | (2022)鲁0322民初263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W某某,周村区亿霖钢结构经营部 | -- | 本案按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2-12-06 |
5 | 其他 | (2022)鲁0322财保85号 | 被申请人 | - | -- | 对被申请人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W某某、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元以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请费2330.00元,由申请人L某某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2-05-19 |
6 | 其他 | (2022)鲁0322执保333号 | 被申请人 | - | 361996 | 对被申请人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W某某、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在361996.00元以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05-19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鲁0322民初584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淄博营新工贸有限公司 | 60000 | 准许原告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50.00元,申请保全费620.00元,由原告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4-23 |
8 | 其他 | (2020)鲁0322执保89号 | 申请人 | - | 60000 | 对被申请人淄博营新工贸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在6万元以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04-15 |
9 | -- | (2020)鲁0306执恢82号 | 被执行人 | - | 560193.16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淄博鼎盛经贸有限公司、Z某某、W某某、W某某、Z某某在其各银行帐户内存款280096.58元(其中包括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款项215701.50元,经济损失14754.58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4127.00元,案件受理费2378.50元,执行费3135.00元);若无存款或存款不足280096.58元,即查封或扣押、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所得款项清偿债务。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03-16 |
10 | -- | (2018)鲁0306执恢898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0-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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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321民初596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W某某,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淄博普霖商贸有限公司,周村区亿霖钢结构经营部 | 桓台县人民法院 | 2024-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