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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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391执968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8-25 |
2 | -- | (2023)鲁0391执保1607号 | 申请人 | - | 19160792.43 | 冻结被申请人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淄博鑫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或网络资金19160792.43元,或查封、冻结、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6-21 |
3 | -- | (2023)鲁0391执6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如不服本裁定,可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6-01 |
4 | -- | (2023)鲁0391执保1434号 | 申请人 | - | 1545600.2 | 1、冻结被申请人F某某、Z某某、W某某的银行存款772,800.10元。2、如被申请人F某某、Z某某、W某某的银行存款不足772,800.10元,即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三、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3-05-19 |
5 | -- | (2023)鲁0391执保1200号 | 申请人 | - | 292.7 | 冻结被申请人淄博国利新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林赛顺、L某某、L某某、H某某的银行存款4,652,292.7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3-04-21 |
6 | -- | (2023)鲁0322执异15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异议人淄博大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3-04-21 |
7 | -- | (2023)鲁0391执保1195号 | 申请人 | - | 747.58 | 冻结被申请人淄博国利新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林赛顺、L某某、L某某、H某某的银行存款42,230,747.58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3-04-14 |
8 | 其他 | (2023)鲁0391执保973号 | 申请人 | - | 43707250.52 | 一、冻结被申请人淄博聚隆能源有限公司、威海盛乾新材料有限公司、L某某、W某某、庞晓亮的银行存款21853625.26元。二、查封被申请人L某某、L某某名下的抵押房产(L某某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17)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1号;L某某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18)淄博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8号)。三、如被申请人淄博聚隆能源有限公司、威海盛乾新材料有限公司、L某某、W某某、庞晓亮的银行存款不足21853625.26元,即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3-03-28 |
9 | 其他 | (2023)鲁0391执保1019号 | 申请人 | - | 56237502.08 | 一、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海邦制药有限公司、山东恒景置业有限公司、淄博恒舟铝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淄博迪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周洪江的银行存款28118751.04元。二、如被申请人山东海邦制药有限公司、山东恒景置业有限公司、淄博恒舟铝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淄博迪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周洪江的银行存款不足28118751.04元,即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3-03-28 |
10 | 申请保全案件 | (2023)鲁0391财保421号 | 其他 | - | 75467581.92 | 一、冻结被申请人儒商科技有限公司、威海盛乾新材料有限公司、L某某、W某某、谭京、W某某的银行存款37733790.96元。二、如被申请人儒商科技有限公司、威海盛乾新材料有限公司、L某某、W某某、谭京、W某某的银行存款不足37733790.96元,即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3-03-2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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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破产文书 | -- | 淄博安琪尔电动车厂有限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7-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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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凯勒蓝房家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被告: K某某,L某某 |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29 | |
2 | --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凯勒蓝房家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被告: K某某,L某某 |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29 | |
3 | --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凯勒蓝房家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被告: K某某,L某某 |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29 | |
4 | -- | (2024)鲁0391民初1808号 | 原告 | 原告: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被告: Z某某,淄博华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笃信置业有限公司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5-28 | |
5 | -- | (2024)鲁0391民初1778号 | 原告 | 原告: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被告: W某某,山东康洲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5-23 | |
6 | -- | (2024)鲁0391民初1782号 | 原告 | 原告: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被告: W某某,D某某,L某某,W某某,L某某,W某某,L某某,淄博坦福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阳信县华翔经贸有限公司,淄博康河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省阳信源兴化工有限公司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5-23 | |
7 | -- | (2024)鲁0391民初1785号 | 原告 | 原告: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被告: L某某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5-23 | |
8 | -- | -- | 原告 | 原告: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被告: L某某,L某某,L某某,H某某,淄博国利新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淄博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19 | |
9 | -- | -- | 原告 | 原告: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被告: Z某某,L某某,W某某,淄博恒舟铝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恒景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海邦制药有限公司,淄博银花棉麻有限公司 | 淄博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18 | |
10 | -- | -- | 原告 | 原告: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被告: Z某某,山东海邦制药有限公司,山东恒景置业有限公司 | 淄博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