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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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7-12 | 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 ...更多 | 2019-10-25 | 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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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40200000136233 | -- | 企业名称:芜湖子凡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金都檀宫1栋1单元201室,负责人:汪家云,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苗木销售,园林工程施工(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资质的,凭许可资质经营)。*** ...更多 | -- | 2061-12-08 | 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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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0207民初5546号之四 | 原告 | 原告: 芜湖子凡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含山县和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芜湖子凡商贸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0890元,减半收取计1044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5445元,由原告芜湖子凡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12-28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皖0521民初4668号 | 原告 | 原告: 芜湖子凡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青山河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22251.2 | 被告安徽青山河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芜湖子凡商贸有限公司欠货款人民币311125.6元,并按311125.6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自2019年11月18日至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983元,诉讼保全费2120元,均由被告安徽青山河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30 |
3 | 其他 | (2019)皖0521执保573号 | 申请人 | - | 32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青山河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20000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2120元,由申请人芜湖子凡商贸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11-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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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0207民初5546号 | 原告 | 原告: 芜湖子凡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含山县和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2021-12-21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皖0521民初4668号 | 原告 | 原告: 芜湖子凡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青山河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2019-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