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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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 罚款金额为0.6万元 | 6000 |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7-05-27 | 南工商经检处告字〔2017〕101号 | |
2 | 在检查时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履职且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 | 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通报发出后,再对工程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要立案查处。 ...更多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7-04-21 | 桂建质〔2017〕18号 | |
3 | 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于2015年5月21日对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南宁市凤岭南路的“保利·领秀前城”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工程项目正处于基坑开挖建设阶段。经查实你公司未向我局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从2014年11月15日开工建设。 ...更多 |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 50000 |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 2015-07-14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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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广告设置管字﹝2024﹞第10152号 | 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南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同意在凤岭南路16号保利·领秀广场萃茶师门前空地,实施3月23日周末促销活动,摆放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展牌1个:7m×4m。 ...更多 | 2024-03-23 | 2024-03-23 |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 |
2 | 青审批堆占字﹝2024﹞第244号 | 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同意在凤岭南路16号保利·领秀广场萃茶师门前空地,实施3月23日周末促销活动,摆放活动物品:桌子10张:1.2m×0.6m/张,椅子50张:0.5m×0.5m/张,舞台1个:7m×4m,帐篷20个:3m×3m/个。 ...更多 | 2024-03-23 | 2024-03-23 | 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 |
3 | 南住建预决字(2021)第443号 | 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 | 保利冠江墅9号楼(二至二十三层01号房,不含架空层的十五层)住宅部分 | 2021-09-03 | 2099-12-31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南住建消验字﹝2023﹞第0030号(不合格)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领秀前城FL-01地块(大岭南片区FL-01地块)项目一区(3、6号楼)、二区(4、5、7、8号楼)、 三区(2号楼)地下室 ...更多 | 2023-03-07 | 2099-12-31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3205012023CR0081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出让位于工业园区星塘街西、独墅湖大道北国有土地37302.03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 2023-07-07 | 2093-07-07 |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6 | 南住建消验字﹝2023﹞第0060号(合格)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领秀前城FL-01地块(大岭南片区FL-01地块)项目一区(3、6号楼)、二区(4、5、7、8号楼)、 三区(2号楼)地下室(复验) ...更多 | 2023-05-06 | 2099-12-31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南住建消验凭字﹝2023﹞第0126号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领秀前城FL-01地块(大岭南片区FL-01地块)项目四标(1号楼) | 2023-03-17 | 2099-12-31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南住建消验字﹝2023﹞第0040号(合格)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领秀前城FL-01地块(大岭南片区FL-01地块)项目四标(1号楼) | 2023-03-17 | 2099-12-31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南住建消审字﹝2022﹞第0132号(合格)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设计变更)领秀前城FL-01地块(大岭南片区FL-01地块)项目四标(1号楼) | 2022-12-16 | 2099-12-31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南住建消验字﹝2022﹞第0249号(合格)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复验项目)领秀前城FL-01地块(大岭南片区FL-01地块)项目2号、3号、6号、4号、5号、7号、8号楼 ...更多 | 2022-12-20 | 2099-12-31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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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桂0722执异17号 | 其他 | - | -- | 中止对位于南宁市青秀区××路××号××号楼××层××号房屋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3-03-23 |
2 | -- | (2022)桂0103民初16603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正雄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广州正雄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5785元,因撤诉结案,减半收取2892.5元,由原告广州正雄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负担。受理费余款2892.5元,由本院退还给原告广州正雄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更多 | 2022-11-17 |
3 | -- | (2022)桂0103民初75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 | 25845.48 | 1、被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告X某某支付2020年1月至6月年底预留10%佣金25845.48元;二、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上诉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2001********。网银转账先选古城支行,再在备注栏注明竹溪支行)。逾期未预交也不提出缓交、减交和免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2-10-20 |
4 | -- | (2022)桂0103民初7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 | 45430.28 | 一、被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告Z某某支付2020年1月至6月年底预留10%佣金45430.28元;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上诉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2001********。网银转账先选古城支行,再在备注栏注明竹溪支行)。逾期未预交也不提出缓交、减交和免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2-10-20 |
5 | 合同纠纷 | (2022)桂0103民初1582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56533.62 | 一、确认原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Z某某于2017年1月21日签订的《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YS10006820)于2022年2月28日解除;
二、被告Z某某向原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返还青秀区××路××号××号楼××层××号,并协助原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合同备案号:YS10006820]、不动产登记证明[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2号]的注销手续;
三、被告Z某某向原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41533.62元;
四、被告Z某某向原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办理注销手续违约金(以1628939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8日起至协助办理注销手续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最高不超过162893.9元);
五、被告Z某某向原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5000元;
六、驳回原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550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
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上诉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2001××××0228。网银转账先选古城支行,再在备注栏注明竹溪支行)。逾期未预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2-06-27 |
6 | -- | (2022)桂0103民初3587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P某某 | 139197.1 | 一、被告P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办理位于南宁市青秀区××路××号××号楼××号房屋的产权证登记至被告P某某名下;
二、被告P某某应向原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139197.1元;
三、驳回原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304元,由原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承担24元,由被告P某某承担9280元。
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上诉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2001××××0228。网银转账先选古城支行,再在备注栏注明竹溪支行)。逾期未预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2-05-25 |
7 | 合同纠纷 | (2022)桂0103民初307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L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上诉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2001××××0228。网银转账先选古城支行,再在备注栏注明竹溪支行)。逾期未预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2-04-26 |
8 | -- | (2021)桂0103民初848号 | 原告 | - | 220000 | 一、被告(反诉原告)X某某向原告(反诉被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装修工程款220000元;
二、被告(反诉原告)X某某向原告(反诉被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以11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1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11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4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在被告(反诉原告)X某某向原告(反诉被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付清上述第一、二项的款项后,原告(反诉被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应向被告(反诉原告)X某某交付符合《领秀前城翎峯XXX号精装修交付标准》约定及验收规范要求的青秀区凤岭南路16号保利·领秀前城翎峯台XXX号楼XXX层XXXX号房屋;
四、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被告(反诉原告)X某某的其他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6434元,由被告(反诉原告)X某某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3217元,由被告(反诉原告)X某某负担2850元,原告(反诉被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负担367元;鉴定费150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案生效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未按本案生效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行为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支付迟延履行金。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上诉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2001××××0228。网银转账先选古城支行,再在备注栏注明竹溪支行)。逾期未预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2-03-15 |
9 | 合同纠纷 | (2021)桂0103民初27562号 | 被申请人 | - | 219030.71 | 查封被申请人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名下价值人民币219030.71元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1-18 |
10 | 合同纠纷 | (2021)桂0103民初11914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支行 被告: L某某,Y某某,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 | 1014496.74 | 一、被告L某某、Y某某共同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支行偿还借款本金970902.74元;
二、被告L某某、Y某某共同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支行支付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计算方法:至2021年3月29日的利息为46146.42元、罚息为2809.38元,此后至本案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970902.74元为基数,按编号:2018年埌中银零房贷字第LF0358号《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
三、被告L某某、Y某某共同赔偿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支行律师代理费43594元;
四、被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L某某、Y某某的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L某某、Y某某追偿;
五、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案案件受理费1437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9371元,由被告L某某、Y某某负担,被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对该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L某某、Y某某追偿。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上诉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2001××××0228。网银转账先选古城支行,再在备注栏注明竹溪支行),逾期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1-12-2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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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C某某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撤销之诉 | W某某、L某某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2024-03-08 | |
3 | 裁判文书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Z某某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24-01-16 | |
4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C某某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2023-12-28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Z某某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23-08-08 | |
6 | 裁判文书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Q某某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22-12-11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W某某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22-09-20 | |
8 | 裁判文书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T某某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22-08-21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18-04-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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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桂0103民初3604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24-05-10 | |
2 | -- | (2024)桂民再215号 | 其他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3 | -- | (2023)桂0103民初20237号 | 被告 | 原告: 海南盛盛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4 | -- | (2023)桂0103民初19293号 | 被告 | 原告: 海南盛盛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W某某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5 | -- | (2023)桂0103民初19217号 | 被告 | 原告: 海南盛盛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6 | -- | (2023)桂0103民初2540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被告: 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L某某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24-02-29 | |
7 | -- | (2023)桂0103民初2540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被告: 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L某某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24-01-11 | |
8 | -- | (2023)桂0103民初13665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顺麒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23-12-05 | |
9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3)苏1012民初7484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常安建材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2023-11-23 | |
10 | -- | (2023)桂0103民初5876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铁投大岭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N某某,Z某某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23-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