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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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11月17日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贺州市潇贺大道与福宁路交汇处贺州市八步区江南街道厦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及党群服务中心项目挖掘地基施工过程中存在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情况。经核实,你公司在建设工程中未采取防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 ...更多 | 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罚款 | 10000 |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 | 2024-01-30 | 贺城管罚决字〔2024〕0012号 | |
2 | 2023年11月17日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贺州市潇贺大道与福宁路交汇处贺州市八步区江南街道厦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及党群服务中心项目挖掘地基施工过程中存在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情况。经核实,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建设工程中未采取防尘措施的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更多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 20000 |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 | 2024-01-30 | 贺城管罚决字20240012号 | |
3 | 2021年7月全区“严管工程”项目 | --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 2021-07-30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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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地基基础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输变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堤防工程、管道工程、人防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专业承包(以上项目涉及资质证的,凭有效资质证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 | 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2 | 无 | 登记核准通知书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地基基础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输变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堤防工程、管道工程、人防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专业承包;泳池净化设备及水处理设备的销售及安装;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地整理工程承包;工程机械租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建筑材料生产与销售;工程机械、各类塑料胶跑道面层材料、各类球场面层材料、足球场人工草坪、体育器材设备、建筑管材及配件、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木材)、机电设备销售(除九座以下乘用车及助力自行车);工程建设及工程项目投资咨询;劳务、商务信息咨询;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房屋、建筑物拆除施工;土地整理工程施工。 ...更多 | 2016-08-24 | 2046-08-23 |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贺八税一分)许变准字﹝2019﹞第(41097)号 | 《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19-06-14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 | |
4 | 建资审23-208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同意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核发施工总(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施工总(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更多 | 2024-02-11 | 2024-12-31 |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贺八税一分)许准字﹝2020﹞第(89)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延期申报直接送达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2020-03-12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 | |
6 | (贺八税一分)许变准字﹝2019﹞第(41069)号 | 《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19-06-04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 | |
7 | (贺八税一分)许准字﹝2020﹞第(200)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延期申报直接送达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2020-04-20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 | |
8 | (桂税)许准字﹝2019﹞第(41155)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2019-11-01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
9 | (贺八税一分)许准字﹝2020﹞第(302)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延期申报非直接送达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2020-05-20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 | |
10 | (贺八税一分)许变准字﹝2019﹞第(41099)号 | 《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19-06-17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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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桂1102民初67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Y某某 | 396725.27 | 一、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垫付款396725.27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361601.27元为基数从2022年6月9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7%计算,以35124元为基数从2022年8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7%计算);
二、驳回原告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6888元,财产保全费2503.63元,合计9391.63元(原告已预交5947.63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03 |
2 | -- | (2023)桂1121民初31号 | 第三人 | 原告: 古某 被告: 广西昭平桂江旅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古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27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古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23 |
3 | -- | (2023)桂1121民初31号 | 第三人 | 原告: 古某 被告: 广西昭平桂江旅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并入本院(2023)桂1121民初31号案件审理 | 2023-02-14 |
4 | -- | (2023)桂1102执104号 | 其他 | - | -- | -- | 2023-01-28 |
5 | -- | (2022)桂1102民初3023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99500 | 被告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向原告G某某支付工程款399500元,并支付利息(以399500元为基数,从2022年8月4日起按年利率3.7%计至付清之日止)。上述应付款项,债务人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9435元,减半收取4717元,财产保全费3235元,合计7952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G某某负担2314元,被告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63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1-03 |
6 | -- | (2022)桂1122民初131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西弘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钟山县乡村振兴局,S某某,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L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56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原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提出副本,上诉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29 |
7 | 合同纠纷 | (2022)桂1102民初2209号 | 被告 | 被告: 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5981.37 | 1、被告H某某、L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原告H某某支付工程款235981.37元;2、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3、驳回反诉原告H某某、L某某的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诉案件受理费6741.35元,保全费1165.23元,共计7906.58元(本诉原告H某某已预交),由原告H某某负担2763.17元,由被告H某某、L某某共同负担5143.41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662.8元,减半收取计831.4元(反诉原告H某某、L某某已预交),由反诉原告H某某、L某某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9-27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桂1102民初2780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贺润佳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广西贺润佳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398元,减半收取269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广西贺润佳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8-18 |
9 | 其他 | (2022)桂1102执恢302号 | 申请人 | - | -- |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桂11民终91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更多 | 2022-04-18 |
10 | 其他 | (2021)桂1102执2647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1)桂1102执264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4-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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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3)桂1123民初1351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贺州振邦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9-26 | |
2 | 合同纠纷 | (2023)桂1123民初1351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贺州振邦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9-14 | |
3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3)桂11民终926号 | 上诉人 | - |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08 | |
4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2)桂11民终1511号 | 上诉人 | - |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2-14 | |
5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2)桂1102民初3023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2022-09-07 | |
6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2)桂1102民初3023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2022-09-07 | |
7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桂0323民初913号 | 被告 | 原告: 桂林市大贵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灵川县人民法院 | 2022-04-13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桂1103民初2188号 | 被告 | 原告: 贺州市晨鑫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 2021-10-15 | |
9 | 合同纠纷 | (2021)桂11民终918号 | 上诉人 | - |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