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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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0000002210148000012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关于申请吴世英公司律师注销 | 2022-10-26 | 2099-12-31 | 河北省司法厅 | |
2 | 唐银监复〔2016〕107号 | -- | 你行《关于王开红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建冀报〔2016〕29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n核准王开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n王开红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唐山银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唐山银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更多 | -- | -- | 唐山银监分局 | |
3 | 张银监复〔2016〕101号 | -- | 你分行《关于葛国锋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建冀报[2016]20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2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n核准葛国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n葛国锋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张家口银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行政许可事项一并注销。n 你分行对葛国锋的正式任命文件,请及时报送张家口银监分局。 ...更多 | -- | -- | 张家口银监分局 | |
4 | 秦银监复〔2016〕42号 | -- | 你行《关于周建军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建冀报〔2016〕29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n核准周建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n周建军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秦皇岛银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秦皇岛银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n此复。 ...更多 | -- | -- | 秦皇岛银监分局 | |
5 | 邯银监复〔2018〕64号 | -- | 你分行《关于王立勇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建冀报〔2018〕20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7年第1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n一、核准王立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n二、王立勇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邯郸银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邯郸银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更多 | -- | -- | 邯郸银监分局 | |
6 | 邯银监复〔2016〕57号 | -- | 你分行《关于郑晶杰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建冀报〔2016〕22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n一、核准郑晶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n二、郑晶杰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邯郸银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邯郸银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更多 | -- | -- | 邯郸银监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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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冀0104民初627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 -- | 本案按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7-15 |
2 | 合同纠纷 | (2021)冀0209民初1849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区支行 | -- | 准许D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 | 2021-06-03 |
3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0)冀0983民初1548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 -- | 准许原告G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G某某承担 | 2020-05-29 |
4 | 合同纠纷 | (2019)冀0104民初546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高开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20-03-30 |
5 | 其他 | (2020)冀10民初13号 | 第三人 | - | 31572288 | 一、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中止支付交易编号为NO.13028020002098号的履约保函项下4497477美元,在中止支付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擅自支付或为其他处分;
二、冻结申请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1572288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申请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融汇支行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LUKOILMID-EASTLIMITED(卢克石油中东有限公司)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3-26 |
6 | 其他 | (2019)冀04民终2494号 | 被告 | - | 34080 | 准许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住房城建支行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652元,减半收取326元,由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住房城建支行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6-10 |
7 | 劳动争议 | (2019)冀民申1416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M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9-04-08 |
8 | 其他 | (2019)冀0403民初16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住房城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 34095 | 一、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住房城建支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Y某某银行存款人民币34095元。
二、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2元,减半收取326元,由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住房城建支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2-20 |
9 | 合同纠纷 | (2018)冀0104民初7327号 | 被告 | 原告: 刘建龙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 | -- | 本案按撤诉处理 | 2018-10-16 |
10 | 其他 | (2018)冀0104民初465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城角街支行 | 30000 |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更多 | 2018-10-0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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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行文书、拍卖 | 借款合同纠纷 | X某某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2020-12-24 | |
2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Z某某、Z某某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2019-03-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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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冀0303民初2069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碧海云天小区支行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 2020-12-11 | |
2 | 信用卡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2020-04-03 | |
3 | 信用卡纠纷 | (2019)冀0104民初546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高开区支行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2020-04-03 | |
4 |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 (2019)冀0403民初16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2019-11-01 | |
5 | 信用卡纠纷 | (2019)冀0104民初546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2019-08-16 | |
6 |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2019-02-13 |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冀0104民初465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城角街支行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2018-08-08 | |
8 | 劳动争议 | --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 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2017-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