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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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398 | (2024)晋0106执2656号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2024-05-23 |
2 | 7335 | (2024)晋0106执2654号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2024-05-23 |
3 | 7535 | (2024)晋0106执2622号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2024-05-22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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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晋建审许决字﹝2022﹞100号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山西荣佳森和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1家建设类 企业准予许可决定书 | 申请人:山西荣佳森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1家建设类企业 经审查,你们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建设类企业资质的换证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 ...更多 | 2022-11-18 | 2025-11-18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晋建审许决字﹝2021﹞106号 | 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建设类企业准予许可决定书 | 申请人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建设类企业 经审查,你们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建设类企业资质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单位(见附件)申请建设类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 ...更多 | 2021-09-23 | 2099-12-31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无 | -- | 变更类型:股东名录;变更前内容:吕金钟:1.88%;杜锐:1.8%;刘鑫:3%;屈展斌:1.5%;崔建军:58.81%;贺祯:1.5%;鞠治吉:1.5%;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30%;;变更后内容:刘鑫:3%;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30%;张青霞:67%; ...更多 | -- | 2099-12-31 | 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4 | (并税二局) 许变准字 〔2019〕 第(1000002)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纳税服务股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纳税服务股关于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2019-06-28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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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晋0781执944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1-11-26 |
2 | 合同纠纷 | (2021)晋0214民初1094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L某某 | -- | 准许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对第三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起诉 ...更多 | 2021-11-25 |
3 | 合同纠纷 | (2021)晋0214民初1094号 | 原告 | 原告: 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5414.86 | 一、解除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F某某樊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登记,被告F某某樊某返还涉案房屋并立即协助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销房屋备案登记);
二、被告F某某樊某支付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金26961.55元;
三、被告F某某樊某支付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偿利息27897.04元、罚息968.27元(计算至2021年4月1日),律师费3000元,诉讼费10527.31元,以上共计42392.62元;
四、被告F某某樊某支付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本案所支出的律师费35700元、公告费26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980元、交通费677元,共计37617元;
以上第二、三、四项合计106971.17元,被告F某某樊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五、被告L某某李某对上述第二、三、四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被告F某某樊某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109231元中扣除上述赔付费用后,将剩余款项退还被告F某某樊某。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62元,诉讼保全费765.13元,由被告F某某樊某、L某某李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25 |
4 | 合同纠纷 | (2021)晋0109民初4052号 | 原告 | 原告: 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X某某 | 25971.92 | 一、解除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W某某于2017年1月11日签订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170001985);
二、被告W某某、X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位于太原市金阳路3号房屋网签备案的注销登记手续;
三、被告W某某、X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位于太原市金阳路3号房屋腾退并返还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被告W某某、X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金10000元;
五、被告W某某、X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付的银行利息及罚息6485.96元、律师费3000元、法院案件受理费6892元,合计16377.96元;
六、被告W某某、X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垫付的银行利息及罚息6485.9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支付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21年7月7日起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七、驳回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944元,减半收取计4972元,保全费3627元,合计8599元由被告W某某、X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17 |
5 | 合同纠纷 | (2021)晋0106民初3149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被告: 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业务凭证回单,代偿凭证,L某某,P某某,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2021-06-18 |
6 | 合同纠纷 | (2021)晋01民终3964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山西颐宏昊能源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6-17 |
7 | 合同纠纷 | (2021)晋0109民初1063号 | 原告 | 原告: 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山西颐宏昊能源有限公司 | 1172480 | 一、被告山西颐宏昊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款576240元。
二、被告山西颐宏昊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576240元为基数向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自2018年10月31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
三、被告山西颐宏昊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0000元。
四、驳回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支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910元,由原告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3560元,被告山西颐宏昊能源有限公司承担43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属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4-13 |
8 | 合同纠纷 | (2021)晋01民申34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1-03-23 |
9 | 合同纠纷 | (2021)晋01民终873号 | 被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7448元,减半收取3724元,由上诉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3-02 |
10 | 其他 | (2021)晋0106执49号 | 申请人 | - | 3561788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山西通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3561788元(本金3000000元、利息401425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75600元、案件受理费43280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36483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1-0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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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北京大然凌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2024-04-29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太原优客工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大然凌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2023-12-28 | |
3 | 裁判文书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Z某某 |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 2023-11-09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Z某某 |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 2023-09-07 | |
5 | 裁判文书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X某某、M某某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2023-05-25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纠纷 | 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 |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2023-04-20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X某某,M某某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2023-02-23 | |
8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G某某、T某某、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2023-02-23 | |
9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J某某,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2023-02-05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T某某、G某某、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2022-09-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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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原告 | 原告: 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太原优客工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2024-02-18 | |
2 | -- | -- | 原告 | 原告: 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太原优客工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2023-12-26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被告: 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2023-11-17 | |
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 2023-08-18 | |
5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3)冀0902民初1702号 | 原告 | 原告: 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2023-06-14 | |
6 | 其他 | (2023)晋0106民初410号 | 原告 | 原告: 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M某某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2023-04-12 | |
7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2023-04-12 | |
8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2023-03-08 | |
9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P某某 | 平遥县人民法院 | 2022-12-20 | |
10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西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P某某 | 平遥县人民法院 | 2022-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