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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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 | 2099-12-31 | 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 |
2 | (沪税金二十一)许变准字﹝2023﹞第(17)号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3-05-11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 | |
3 | (沪税金二十一)许变准字﹝2023﹞第(4)号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3-01-29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 | |
4 | (沪税金二十一)许变准字﹝2022﹞第(80)号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2-10-17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 | |
5 | 无 | --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 | 2099-12-31 | 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 |
6 | (沪税金二十一)许变准字﹝2022﹞第(39)号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2-07-01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 | |
7 | (沪税金一)许变准字﹝2022﹞第(3238)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2-06-09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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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3)鄂江岸民初字第0286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上海思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580 | 一、被告上海思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W某某一次性支付2012年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差额部分2,580元;
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3-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