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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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污染防治类,建设项目管理类,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类 | 综上,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肆拾陆万捌仟元整(¥468,000.00) | 468000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2023-11-13 | 楚环楚市罚字〔2023〕16号 | |
2 |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使用。 | 处罚款人民币肆拾陆万捌仟元整(¥468,000.00) | 468000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2023-10-20 | 楚环楚市罚字20231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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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3239920220919020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楚雄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 2022-09-19 | 2024-09-19 | 楚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 |
2 | 楚市行审许可﹝2021﹞8号 | 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准予许可决定书 |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面积1.47公顷,防治标准按Ⅰ级设防 | 2021-04-13 | 2029-04-12 |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 |
3 | CXSRFB易字﹝2020﹞第039号 | 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 | 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 | 2020-05-06 | 2099-12-31 |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建字第楚雄市202307027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设规模:39130万元 | 2023-12-18 | 2024-12-17 |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 |
5 | 滇号﹝2019﹞00001-B02 | 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 | 客户服务电话号码 | 2024-03-01 | 2029-03-01 |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 |
6 | 楚环审﹝2022﹞1号 | 楚雄市富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鉴于楚雄市人民政府采取了系列措施腾出水污染物排放空间,同时污水处理厂在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不超过30毫克/升,氨氮浓度不超过2.2毫克/升,总磷浓度不超过0.3毫克/升,其它指标稳定达到并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的情况下,同意你单位近期0.5万立方米/每天,远期2.2万立方米/每天的污水排污青龙河。 ...更多 | 2022-03-07 | 2082-03-07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
7 | 建字第楚雄市20240001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设规模158.95平方米,其中地下0平方米 | 2024-03-11 | 2025-03-10 |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 |
8 | ﹝楚雄市税﹞许变准字﹝2021﹞第﹝42﹞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一万元 | 2021-11-12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 | |
9 | 建字第532301202207110101-KFQ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楚雄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 2022-07-11 | 2024-07-11 | 楚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 |
10 | 空 | -- | 集中式供水(制水、供水)(限分支机构经营);三类汽车维修(车身清洁维护,车辆装璜(蓬布、座垫及内装饰));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水暖管件、管材、水表、净水设备零售;污水处理;中水供给;污水处理设备的供应;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水质监测。 ...更多 | -- | 2055-09-01 |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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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2)云2301民初352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云南拓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楚雄水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Y某某 | 256926 | 一、被告云南拓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W某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8725元;二、被告云南拓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W某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6915元;三、被告云南拓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W某某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2365元;四、被告云南拓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W某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78300元;五、被告云南拓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W某某支付伙食补助费621元;六、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云南拓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未交)。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8-08 |
2 | 其他 | (2019)云2301执57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2017)云2301民初1495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8-23 |
3 | 合同纠纷 | (2019)云23民终773号 | 上诉人 | - | 12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7-03 |
4 | 其他 | (2018)云2301民初1408号 | 被告 | 原告: 楚雄市金龙潭天泉水厂 被告: 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 10000 | 原告楚雄市金龙潭天泉水厂与被告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9日签订的《谢家河1号井场地出租协议》合法有效。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承担(未交,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款交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3-01 |
5 | 其他 | (2016)云2301执145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5)楚民初字第167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7-21 |
6 | 劳动争议 | (2017)云23民终415号 | 上诉人 | - | 1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10元,由上诉人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负担(已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6-08 |
7 | 劳动争议 | (2017)云23民终417号 | 上诉人 | - | 1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10元,由上诉人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负担(已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6-08 |
8 | 劳动争议 | (2016)云2301民初2723号 | 原告 | 原告: 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 | 确认原告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与被告L某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负担(已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2-06 |
9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6)云2301民初2724号 | 原告 | 原告: 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被告: P某某 | -- | 确认原告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与被告P某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负担(已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2-06 |
10 | 合同纠纷 | (2015)楚民初字第1677号 | 原告 | 原告: 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省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 150345 | 一、由被告云南省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支付原告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水费150345元;
二、驳回原告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55元,由原告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承担219元(已交),被告云南省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承担1636元(未交);公告费500元,由被告云南省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承担(未交)。
以上应由被告云南省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承担的执行款项,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款交本院。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15-11-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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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2)云2301民初5740号 | 被告 | 原告: 楚雄市鹿城镇睿京母婴用品店 被告: 中交生态水务发展(楚雄)有限公司,楚雄市水务局,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楚雄市人民法院 | 2023-02-09 | |
2 | 劳动争议 | (2022)云2301民初352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云南拓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楚雄水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Y某某 | 楚雄市人民法院 | 2022-06-20 | |
3 | 劳动争议 | (2022)云2301民初352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云南拓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楚雄水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Y某某 | 楚雄市人民法院 | 2022-06-20 | |
4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8)云2301民初1408号 | 被告 | 原告: 楚雄市金龙潭天泉水厂 被告: 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 楚雄市人民法院 | 2018-05-29 | |
5 | 劳动争议 | -- | 上诉人 | - |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5-16 | |
6 | 劳动争议 | -- | 上诉人 | - |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5-16 | |
7 | -- | (2015)楚民初字第1677号 | 原告 | 原告: 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省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 楚雄市人民法院 | 2015-11-02 | |
8 | 供用水合同纠纷 | (2015)楚民初字第1677号 | 原告 | 原告: 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省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 楚雄市人民法院 | 2015-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