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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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浙1021民初5142号 | 原告 | 原告: 玉环市玉城街道西青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被告: L某某 | 125779.5 | 一、确认原、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1年12月8日解除;
二、限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玉环市玉城街道西青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支付租金及房屋占用费125779.5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2816元,减半收取1408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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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 (2022)浙1021民初357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玉环市玉城街道西青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玉环县人民法院 | 2022-10-19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浙1021民初5142号 | 原告 | 原告: 玉环市玉城街道西青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被告: L某某 | 玉环市人民法院 | 2021-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