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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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 | -- |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12-20 | -- | |
2 | 其他规避执行 | 渝北劳人仲案字[2021]第3226号 | --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2-05-05 | 渝北劳人仲案字〔2021〕第3226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2020)渝0112执13336号 | --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2-01-14 | 〔2020〕渝0112民初777号 | |
4 |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 罚款200.0元 | 200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北区税务局龙山税务所 | 2020-07-09 | 渝北龙山税简罚〔2020〕239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17-06-20 | 〔2017〕渝0106执4187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17-06-20 | 〔2017〕渝0106执4186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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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23-12-20 |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6-07-07 |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 | 2016-08-17 |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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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2)渝0112执8747号 | 2022-05-05 | 渝北劳人仲案字(2021)第3226号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渝0112执恢42号 | 2022-01-14 | (2020)渝0112民初777号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浙0108执832号 | 2018-03-20 | (2017)浙0108民初6857号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渝0106执4187号 | 2017-06-20 | (2016)渝0106民初11066号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渝0106执4186号 | 2017-06-20 | (2016)渝0106民初11065号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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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1)渝0105民初33361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 | 一、被告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M某某支付劳务工资80000元;
二、被告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M某某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12月31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4%的标准计算;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月31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4%的标准计算;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3月1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4%的标准计算;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3月31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4%的标准计算;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5月1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4%的标准计算;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5月31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4%的标准计算;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7月1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4%的标准计算;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7月31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4%的标准计算);
三、驳回原告M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80元,由原告M某某负担25元,由被告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85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22-04-01 |
2 | -- | (2021)渝0105民初33361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 | 一、被告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M某某支付劳务工资80000元;二、被告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M某某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12月31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4%的标准计算;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月31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4%的标准计算;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3月1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4%的标准计算;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3月31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4%的标准计算;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5月1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4%的标准计算;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5月31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4%的标准计算;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7月1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4%的标准计算;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7月31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4%的标准计算);三、驳回原告M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80元,由原告M某某负担25元,由被告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85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22-03-01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0191民初1785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35767 | 一、被告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货款3576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以欠付的货款35767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计算);
二、驳回原告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34元、保全费417元,合计851元,由被告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该款项原告已垫付,被告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时一并向原告支付)。
上诉权利
及执行后果告知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03-05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0116民初1989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2-23 |
5 | 其他 | (2020)渝05破申564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许重庆重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更多 | 2020-12-10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0191财保346号 | 被申请人 | - | 39701.5 | 对被申请人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在39701.5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期限不超过三年。申请人如需续行保全,须在保全期限届满的十五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续保申请导致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更多 | 2020-11-09 |
7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20)渝05破申411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许申请人重庆耐德能源装备集成有限公司撤回破产清算申请 | 2020-08-20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鲁1482民初1656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禹城华意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阮金华,L某某,L某某 | -- | 准许原告山东禹城华意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撤诉 | 2020-04-02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鲁14民辖终32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02-14 |
10 | 合同纠纷 | (2019)渝0112民初22392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 被告: 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1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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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事判决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8-02 | |
2 | 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3-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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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2021)渝0105民初33361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2-03-01 | |
2 | 劳动争议 | (2021)渝0112民初5273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2-02-22 | |
3 | 其他案由 | (2021)渝0108执异439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重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H某某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2022-01-26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0191民初1785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3-05 | |
5 | 申请破产清算 | (2020)渝05破申411号 | 被申请人 | -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13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112民初777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华德力电气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0-04-30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112民初777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华德力电气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0-04-21 |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山东禹城华意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润泰页气有限公司,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R某某,L某某,L某某 | 禹城市人民法院 | 2020-04-02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112民初777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华德力电气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0-03-26 | |
10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0)渝0105民初117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 被告: 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