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东民营企业
吴火兰
91350400399849179T
5000万元人民币
-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12幢11楼1118-1120室
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共2类资质,分别是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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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1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

信用中国 1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明建许﹝2022﹞296号
新标准
行政许可决定书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2022-08-05
2027-08-04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劳动争议
(2021)闽0402民初357号
被告
原告:
D某某
被告: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800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D某某支付劳动报酬48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5元,由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的申请执行期限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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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5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2021)闽0402民初357号
被告
原告:
D某某
被告: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03-0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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