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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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321民初506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L某某,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Z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Z某某负担 | 2023-12-28 |
2 | 合同纠纷 | (2021)鲁0321执1078号 | 其他 | - | -- | -- | 2021-11-10 |
3 | 合同纠纷 | (2021)鲁0321执1067号之一 | 申请人 | - | 478000 | 一、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G某某的存款、收入478000元(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数额详见协助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通知书)。桓台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桓台支行;账号:3112××××1555。
二、若存款、收入数额不足,则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G某某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三、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5-13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鲁03民终1405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G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4-08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鲁03民终1013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G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3-10 |
6 | 其他 | (2020)鲁0321执保926号之二 | 其他 | - | -- | 解除对被保全人M某某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2021-02-07 |
7 | 追偿权纠纷 | (2020)鲁0391执恢117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本服本裁定,可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2-01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鲁0321民初2451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M某某 | 838667 | 一、被告G某某偿还原告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0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G某某支付原告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逾期利息38667元(自2018年12月8日起至2020年7月9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G某某以借款4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支付原告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20年7月1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的逾期利息;
四、驳回原告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02元,由原告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562元,被告G某某承担3940元;申请费3122元,由被告G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1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鲁0321民初2454号之二 | 原告 | 原告: 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 | 396000 | (2020)鲁0321民初2454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二页第二段结尾增加“庭审中,金德生物陈述,要求的利息是从2018年11月27日(第一次起诉之日)到2020年6月10日(第二次起诉之日),以30万元为本金,以LPR4倍计15%计算,是9.6万元,及从2020年6月10日到实际归还的利息。” ...更多 | 2020-12-16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鲁0321民初2454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 | 928602.74 | 一、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00元;
二、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逾期利息28602.74元(自2018年12月8日起至2020年7月9日,以本金3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
三、被告G某某支付原告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逾期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0日起至300000元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按年利率6%计算;
四、驳回原告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40元,原告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010.96元,被告G某某负担6229.04元。诉前保全申请费2500元,原告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49.09元,被告G某某负担2150.9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1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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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W某某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11-25 | |
2 | 裁判文书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 W某某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5-18 | |
3 | 人民法院公告 | 不当得利纠纷 | 山东桓宝漆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 2014-06-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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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桓台县新城镇崔楼村村民委员会 | 桓台县人民法院 | 2020-12-16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M某某,桓台县新城镇崔楼村村民委员会 | 桓台县人民法院 | 2020-12-11 |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M某某,桓台县新城镇崔楼村村民委员会 | 桓台县人民法院 | 2020-12-04 |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桓台县新城镇崔楼村村民委员会 | 桓台县人民法院 | 2020-11-19 |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金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M某某,桓台县新城镇崔楼村村民委员会 | 桓台县人民法院 | 2020-11-19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金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济南雨迎涂料有限公司,G某某 | 桓台县人民法院 | 2019-06-05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金德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W某某 | 曹县人民法院 | 2019-0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