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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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于2014年3月6日经我局核准登记成立,主要从事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批发和零售业,商务服务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工程管理服务。在取得公司登记成立后,当事人自2017年起就一直未按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并向社会公示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由于当事人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局提交企业年度报告。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我局分别于2017年7月13日、2018年7月25日、2019年7月12日将当事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2019年11月20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登记的地址进行检查,查实当事人已不在登记地址从事经营活动,无法找到当事人。同时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当事人留存在工商业务登记系统的联系电话亦无法与之取得联系。随后,我局又分别于2019年12月9日和2019年12月24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联系当事人,上述寄出的信函均无人签收予以退回。
另查明:我局于2019年7月29日向国家税务总局英德市税务局发函调查当事人的纳税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英德市税务局的反馈结果,当事人已被税务机关于2017年12月27日列入非正常户。 ...更多 | -- | -- | 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2-27 | 英市监城中处字〔2020〕6-79号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9-07-12 | -- | |
3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9-05-23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8-07-25 | --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7-07-13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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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7-12 | 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 -- | --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9-05-23 | 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8-07-25 | 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7-07-13 | 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