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英冠镀膜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陈中修
913101170609367835
1500万元人民币
-
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新宾路1582号
纳税信用等级A级6项;荣誉奖项2项;管理体系认证2项。展开
  • 良好行为

    良好行为

    荣誉 2

    工法 0

  • 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

    企业经营实力展现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 历史 1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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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案
其他,安全监管部门的不良记录
罚款0.75万元
7500
松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1-01-08
(沪松)应急罚〔2020〕0129号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买卖合同纠纷
(2017)沪0114民初2453号
原告
原告:
上海英冠镀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亮美印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万龙亮贸易有限公司
--
准许原告上海英冠镀膜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予以免收。
2017-02-27
2
买卖合同纠纷
(2017)沪0114民初2453号
原告
原告:
上海英冠镀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亮美印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万龙亮贸易有限公司
--
准许原告上海英冠镀膜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予以免收。
2017-02-13
3
买卖合同纠纷
(2015)东三法常民二初字第783号
原告
原告:
上海英冠镀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泰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010100.43
限被告东莞市泰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上海英冠镀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10100.4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从2015年11月2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6945元,由被告东莞市泰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15-12-18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21)沪0117民初15720号
被告
原告:
D某某
被告:
S某某,L某某,上海英冠镀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裕展服装整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021-12-06
2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21)沪0117民初15720号
被告
原告:
D某某
被告:
S某某,L某某,上海英冠镀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021-11-18
3
--
(2015)东三法常民二初字第783号
原告
原告:
上海英冠镀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泰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15-12-16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