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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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县开发区(西塘桥街道)西塘路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北门东侧浙江山鹰纸业污水处理(四期)改造项目的监理单位。2022年10月13日和10月25日,海盐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对上述项目工地进行检查,发现施工现场超危大工程西侧悬挑大梁和危大工程二层梁板支模架无专项施工方案且现场施工未达要求,具体表现为脚手架搭建中立杆间距、斜拉杆设置、剪刀撑设置都未达相关标准。你单位作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未对超危大、危大工程进行专项施工方案检查,对现场施工未按要求进行验收,存在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行为。你单位积极作出整改,按要求对危大工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更多 |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00) | 10500 | 海盐县综合执法局 | 2023-04-04 | 嘉盐综执罚决字〔2022〕第000167号 | |
2 | -- | 依据金华市城市建设运行和建筑领域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从严从重作出行政处罚要求,结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及《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版)》(新增事项第8条)之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违法行为限期改正;2.对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0000.00元整(人民币贰万元整)的罚款;3.对该项目总监袁军处人民币¥:3000.00元整(人民币叁仟元整)的罚款。 ...更多 | 3000 |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4-13 | 金(永康)建罚决字〔2021〕00052号 | |
3 | (1)施工单位多个项目共用1个项目管理机构,未提供项目经理带班记录;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达标。(2)未提供《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导则》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学习记录,部分施工资料不符《导则》要求。(3)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的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无针对性。(4)监理单位未按规范编审《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性不强,监理对专项方案的审查签署意见不符规范。(4)图纸会审意见设计单位未回复;砌体工程砌筑质量、灰缝厚度、材料选用、预制过梁锚固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窗台板安装不符规范要求。(5)施工现场大门门卫室使用不防火的材料搭设。(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未按专家意见修改,深基坑方案论证人员不够。(7)塔吊无铭牌,小车的防护栏杆脱焊变形,平台的防护夹板未安装,起升限位未安装,回转限位未安装,附着未加开口销。 ...更多 | -- | -- |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1-07-27 | -- | |
4 | 扬尘管控不到位 | 列为“黑榜”项目 | -- |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05-31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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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000210302832163140 | 330000210302832163140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核准) | 2021-03-03 | 2099-12-31 | 省建设厅 | |
2 | 330101161611210104865 | -- | 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 -- | 2099-01-01 | 市人力社保局 | |
3 | 330000201105616896572 | E233041538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变更) | 2020-10-20 | 2025-10-19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330000201029811978917 | 330000201029811978917 | 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变更 | 2020-10-30 | 2099-12-31 | 省人防办 | |
5 | 330000220412879544822 | 330000220412879544822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2022-04-12 | 2099-12-31 | 省建设厅 | |
6 | 330000200324518570000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浙江诚信平台技术负责人信息错误 | 2020-03-24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7 | 330000200509821294239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企业技术负责人变更 | 2020-05-11 | 2099-12-31 | 省人防办(省民防局) | |
8 | 330101161605250010296 | -- | 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 -- | 2099-01-01 | 市人力社保局 | |
9 | 330000200228817910284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企业资质延续等事宜 | 2020-02-28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10 | 330000191704051102203 | -- | 监理企业资质核准(法人、地址、技术负责人、经济类型、营业执照号)变更 | -- | 2099-01-01 |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民防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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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浙0211执986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1)浙0211执98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1-02 |
2 | 其他 | (2020)浙01民终3594号 | 上诉人 | - | 3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50元,由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6-16 |
3 | 其他 | (2018)浙0106民初1229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0000 | 一、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赔偿Z某某经济损失3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86元,由Z某某负担1636元,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550元。
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更多 | 2020-03-05 |
4 | 合同纠纷 | (2017)沪0112民初28964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正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9000 | 准许原告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12-06 |
5 | 合同纠纷 | (2017)沪0112民初28964号之二 | 原告 | 原告: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正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9000 | 准许原告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12-06 |
6 | 劳动争议 | (2018)浙01民终546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F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9-26 |
7 | 合同纠纷 | (2017)沪0112民初28964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正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本案中止诉讼 | 2018-04-26 |
8 | 合同纠纷 | (2017)沪0112民初28964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正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17-11-02 |
9 | 其他 | (2015)浙金商终字第1151号 | 被上诉人 | - | 1831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962元,由上诉人X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8-24 |
10 | 其他 | (2014)金婺商初字第2610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87240 | 被告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之日起立即支付原告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费、税费等合计166476.11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减半受理费198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X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4-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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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23)闽0681民初4772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阿斯福特纺织(漳州)有限公司 |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 2023-10-27 | |
2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23)闽0681民初4772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阿斯福特纺织(漳州)有限公司 |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 2023-10-18 | |
3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阿斯福特纺织(漳州)有限公司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2023-10-18 | |
4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23)闽0681民初4772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阿斯福特纺织(漳州)有限公司 |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 2023-10-07 | |
5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23)闽0681民初3511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阿斯福特纺织(漳州)有限公司 |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 2023-08-03 | |
6 | 劳动争议 | (2018)浙01民终5462号 | 被上诉人 | -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9-04 | |
7 | 劳动争议 | (2018)浙0106民初1128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8-04-17 | |
8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17)沪0112民初28964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正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2018-02-12 | |
9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17)沪0112民初28964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正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2017-11-06 | |
10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17)沪0112民初28964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正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2017-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