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南民营企业
陈海
91450681791315809H
800万元人民币
-
东兴市万尾京岛旅游度假区NO:103-1#地块(金滩民族大道中段)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行政处罚60条,裁判文书386条,法院公告4条,开庭公告139条,被执行人10条,失信被执行人24条。展开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60 历史 45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24

被执行人 10

信用中国 28

裁判文书 386

法院公告 4

开庭公告 139

更多历史信息请 联系客服 或者拨打 400-023-5575
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其他规避执行
其他
判决如下: 一、被告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赖锋代偿款32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1、以32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9年8月14日起计至2019年8月19日止;2、以32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至本案判决生效之日止); 二、被告陈海对上述第一项所规定的代偿款在1066667元范围内向原告赖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陈嘉达对上述第一项所规定的代偿款在1066667元范围内向原告赖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53710元,减半收取2685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陈海、陈嘉达共同负担。
...更多
--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3-05-23
〔2022〕桂0681民初954号
2
其他规避执行
其他
判决如下: 一、被告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陈海、陈嘉达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赖锋198303.71元及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198303.71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9年1月30日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以198303.7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4654元,减半收取232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陈海、陈嘉达负担。
...更多
--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3-05-23
〔2022〕桂0681民初238号
3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其他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邱向峰与被告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二、被告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邱向峰物业收益金44669元及违约金357.35元; 三、被告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邱向峰剩余使用年限的保底收益153860元;四、被告防城港市四海一家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4278元,减半收取213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邱向峰负担739元,被告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市四海一家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400元。
...更多
--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3-02-20
〔2022〕桂0681民初1186号
4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他
如下协议: 一、被告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广西汇千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5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30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付清余款150000元。四、案件受理费18124元,减半收取9062元(原告已预交100元),由原告广西汇千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愿负担100元,被告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资源负担8962元。
...更多
--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2-11-08
〔2020〕桂0681民初1470号
5
违反税收管理
其他
罚款0.02万元
200
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
2022-08-17
东兴税一分简罚〔2022〕177号
6
其他规避执行
其他
判决如下: 一、撤销东兴市人民法院(2021)桂0681民初1052号民事判决; 二、解除上诉人陈德生与被上诉人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签订的《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三、被上诉人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位于广西东兴市万尾京岛旅游度假区NO:103-1#地东兴金滩东盟民族风情园金滩华府度假村第1幢16层1634号房屋返还上诉人陈德生; 四、被上诉人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向上诉人陈德生支付物业收益金31 186元及违约金2994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6090元,减半收取3045元(上诉人陈德生已预交3045元),由上诉人陈德生负担2030元,被上诉人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01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090元(上诉人陈德生已预交6090元),由上诉人陈德生负担4060元,被上诉人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030元。 东兴法院原判决: 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陈德生的诉讼请求。
...更多
--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2-07-26
〔2021〕桂06民终1129号
7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其他
一、被告林水昌、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认截止至2020年9月11日尚欠到原告逾期贷款本金296,041.31元及利息、复利、罚息88,653.80元(利息、复利、罚息暂计至2020年9月11日,之后的利息、复利及罚息计到清偿之日止),并定于2020年9月30日前付清,尚未逾期本金536,157.89元及利息、复利、罚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二、原告对位于东兴万尾金滩民族风情园金滩华府旅游度假村2栋115号商铺【不动产抵押登记证号:东房建东兴市字第201600295号】享有抵押权,并对处置该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若被告林水昌、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按照上述约定及时足额清偿逾期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或就尚未逾期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部分出现连续三期(含三期)或累计六期未及时足额偿还本息,原告防城港市防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权就所有剩余本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费6,514元,保全费3,020元,由被告林水昌、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更多
536158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2021-04-18
〔2020〕桂0603民初887号
8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其他
--
--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0-10-15
〔2020〕桂0681执1184号
9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其他
--
--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19-10-28
〔2019〕桂0681执1149号
10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其他
--
--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19-10-18
〔2019〕桂0681执1107号

失信信息 24

序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履行情况
立案文号
立案日期
执行依据文号
执行法院
1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4)桂0681执126号
2024-01-29
(2021)桂0681民初1339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2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4)桂0681执128号
2024-01-29
(2021)桂0681民初1340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3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4)桂0681执127号
2024-01-29
(2021)桂0681民初1532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4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4)桂0681执125号
2024-01-29
(2021)桂0681民初1333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5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4)桂0681执23号
2024-01-09
(2023)桂0681民初1198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6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4)桂0681执19号
2024-01-09
(2023)桂0681民初1474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7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4)桂0681执22号
2024-01-09
(2023)桂0681民初1196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8
其他规避执行
全部未履行
(2023)桂0681执925号
2023-05-23
(2022)桂0681民初954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9
其他规避执行
全部未履行
(2023)桂0681执924号
2023-05-23
(2022)桂0681民初238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10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3)桂0681执371号
2023-02-20
(2022)桂0681民初1186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 10

序号
执行标的(元)
案号
执行法院
立案日期
1
90412
(2024)桂0681执675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4-05-15
2
90412
(2024)桂0681执658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4-05-14
3
4500000
(2024)桂0681执恢44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4-02-20
4
345975
(2024)桂0681执128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4-01-29
5
1003517
(2024)桂0681执127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4-01-29
6
175078
(2024)桂0681执125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4-01-29
7
167170
(2024)桂0681执126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4-01-29
8
82505
(2024)桂0681执23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4-01-09
9
82505
(2024)桂0681执22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4-01-09
10
167918
(2024)桂0681执19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4-01-09

信用中国 28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桂PB0618
新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023-06-07
2099-12-30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
桂PB0615
新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023-06-07
2099-12-30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3
桂PB0619
新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023-06-07
2099-12-30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4
2023/06/08-1-08
新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023-06-08
2099-12-30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5
桂PB0617
新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023-06-07
2099-12-30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6
桂PB0616
新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023-06-07
2099-12-30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7
2023/06/08-1-07
新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023-06-08
2099-12-30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8
2023/06/08-1-05
新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023-06-08
2099-12-30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9
2023/06/08-1-04
新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023-06-08
2099-12-30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10
2023/06/08-1-06
新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023-06-08
2099-12-30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裁判文书 386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3)湘0424执恢1号之二
被执行人
-
--
终结(2016)湘0424民初65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2024-03-12
2
--
(2023)桂0681执371号之一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2023-08-08
3
--
(2023)桂0681执926号之一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院(2023)桂0681执92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2023-06-29
4
--
(2023)桂0681执983号
其他
-
--
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2023-06-21
5
合同纠纷
(2023)桂0603执276号之一
被执行人
-
--
终结(2023)桂0603执27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2023-03-27
6
合同纠纷
(2022)桂0681执583号之二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2022-11-23
7
合同纠纷
(2022)桂0681执602号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院(2022)桂0681执60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2022-09-15
8
买卖合同纠纷
(2022)湘0424执恢107号之一
被执行人
-
--
终结(2016)湘0424民初65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2022-07-20
9
合同纠纷
(2022)桂0681民初555号
被告
原告:
T某某
被告:
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被告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T某某购房款196000元及支付违约金4000元。 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六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原件),上诉于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300元(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防城港分行营业室;账号:2076××××2013)。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2022-06-29
10
其他
(2022)桂0681民初466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W某某,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7586
一、被告W某某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7586元(取整); 二、被告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5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W某某、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22-06-29

法院公告 4

-
序号
公告类型
案由
当事人
公告法院
公告时间
操作
1
裁判文书
承揽合同纠纷
C某某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023-07-06
2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承揽合同纠纷
C某某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023-03-19
3
裁判文书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L某某、L某某、P某某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17
4
执行文书
民间借贷纠纷
L某某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11-13

开庭公告 139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2023)桂0681民初1635号
被告
原告:
H某某
被告:
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3-09-22
2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3)桂0681民初1197号
被告
原告:
T某某
被告:
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3-07-27
3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2023)桂0681民初1196号
被告
原告:
T某某
被告:
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3-07-27
4
申请破产清算
(2023)桂0681破申1号
被申请人
-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3-06-07
5
委托合同纠纷
(2023)桂0681民初945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西龙卷风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3-06-05
6
委托合同纠纷
(2023)桂0681民初945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龙卷风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3-05-17
7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2022)桂0681民初954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C某某,C某某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2-11-15
8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2)桂0681民初1186号
被告
原告:
Q某某
被告:
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市四海一家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2-10-13
9
追偿权纠纷
(2022)桂0681民初555号
被告
原告:
T某某
被告:
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2-06-28
10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2022)桂0681民初466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W某某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2-06-08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