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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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1)豫1330执177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1)豫1330执177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04-08 |
2 | -- | (2021)豫1330行再1号 | 其他 | - | -- | 撤销我院(2020)豫1330行审11号行政裁定。
如对本裁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1-01-26 |
3 | -- | (2020)豫1330行监6号 | 其他 | - | -- | 一、本案由本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裁定书的执行 | 2020-12-17 |
4 | -- | (2020)豫1330行审133号 | 申请人 | - | -- | 准予执行申请执行人桐柏县环境保护局作出的桐环罚决字[202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第二项罚款内容 ...更多 | 2020-12-16 |
5 | -- | (2020)豫1330执1975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豫1330执1975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12-10 |
6 | -- | (2020)豫行申1081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桐柏县环境保护局的再审申请 | 2020-11-27 |
7 | -- | (2020)豫1330执1956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豫1330执1956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0-28 |
8 | -- | (2020)豫1330执1510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豫1330执1510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09-27 |
9 | -- | (2020)豫1330行初43号 | 被告 | 原告: 桐柏县立邦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桐柏县环境保护局 | 10000 | 准许原告桐柏县立邦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20-09-03 |
10 | -- | (2020)豫1330执961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豫1330执961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9-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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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0)豫行申1081号 | 其他 | -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1-17 | |
2 | -- | (2019)豫1330行初33号 | 被告 | 原告: 桐柏县立邦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桐柏县环境保护局 | 桐柏县人民法院 | 2019-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