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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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3年02月20日 09时34分在(违法地点)前进一路与兴华二路交汇处实施了建设单位未经审批同意占用道路的违法行为 ...更多 | 处10万元罚款 | 100000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8-04 | 深交罚决第2023ZD12008号 | |
2 |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3年04月11日 11时05分在(违法地点)前进路(裕安二路交叉口、上川二路交叉口、桃源居门口)实施了未按照批准的位置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 ...更多 | 处5000元的罚款 | 5000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5-30 | 深交罚决第2023ZD10294号 | |
3 | 当事人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 | -- | -- | 深圳市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 | 2020-04-02 | 〔2020〕深宝土规监福海字第B003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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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宝住建消审字﹝2024﹞第0066号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审查,该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 ...更多 | 2024-05-16 | 2099-12-31 |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 |
2 | 深交许(宝安)﹝2024﹞372号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501号)同意: 新安六路,占用人行道长132.1米*宽4.1米,施工期间预留2.5米宽临时人行通道,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临时占用新安六路(玉林路至威程加油站路段)。工程由西向东临时占用道路南侧人行道长132.1米、宽4.1米的范围,占用机动车道宽2.5米作为临时非机动车道。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进场围挡,并做好警示工作。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 ...更多 | 2024-05-15 | 2024-08-25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3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080号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关于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 | 2024-04-03 | 2024-07-02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4 | 深交许(宝安)﹝2024﹞363号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498号)同意: 罗田路(宝安大道-新湖路),占用人行道长285.7米*宽2.9米,占用机动车道长7.5米*宽2.9米,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施工期间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延期占用挖掘罗田路。工程起于罗田路政务服务大厅门口位置,由东向西占用罗田路南侧人行道长285.7米、宽2.9米的范围,硬化路面,作为体育中心网球场改建施工临时疏解车道。要求现场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审批意见组织交通疏解,并做好施工路段的道路管养工作,减少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高峰期严禁施工) ...更多 | 2024-05-27 | 2024-11-22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5 | 深宝水水保备﹝2024﹞26号 | 公安分局第三代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你单位申请的公安分局第三代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018-440306-92-01-702225),水土保持方案备案资料已收悉。经核,申请资料齐备,我局接收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 ...更多 | 2024-04-29 | 2099-12-31 |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 |
6 | 2024-048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基坑支护;边坡;土石方; | 2024-04-17 | 2099-12-31 |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 |
7 | 深交许(宝安)﹝2024﹞371号 |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 | 一、交警意见(深公交BA240495号)同意: 107国道宝安段(机场南路—机场道),采用移动式占道施工,每次占用机动车道长100米*宽3.5米、人行道长10米*宽2米,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防撞车,并安排两名专职交通疏导员在施工路段两端指挥交通,路口、公交站、人行横道20米范围地面0.8米以上部分应设置通透式围挡或采用矮水马。(高峰期严禁施工)二、交通意见:同意临时占用107国道(机场南路-机场道)部分区域。工程由南向北临时占用道路机动车道长3200米×宽3.5米、人行道长3200米×宽2米、非机动车道长3200米×宽2m的范围进行既有绿化养护施工作业。三、综合意见:同意按上述意见施工。 ...更多 | 2024-05-16 | 2024-11-11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
8 | 深宝住建消验字﹝2024﹞第0052号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审查,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更多 | 2024-04-26 | 2099-12-31 |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 |
9 | 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13号 |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 | 核发空港新城启动区综合管廊及道路一体化工程—新沙路西延段(锦乐路-锦程路)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深前海水保备案〔2024〕013号)及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更多 | 2024-04-29 | 2026-02-28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10 | 深城许字﹝2024﹞第LHBA2024086号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小学项目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申请 | 2024-04-17 | 2024-07-16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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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粤0306民初37738号 | 被告 | 原告: 东莞市锦昌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时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 | -- | 驳回原告东莞市锦昌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6976元,原告锦昌公司已预交,应由锦昌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19 |
2 | -- | (2021)粤0306民初2409号 | 被告 | 原告: 东莞市南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城市轨道交通事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 | 19777 | 准许原告东莞市南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原告负担,本院多收取19777元部分予以退回 ...更多 | 2021-09-02 |
3 | 合同纠纷 | (2020)粤03民终10355号 | 被告 | - | 964170.75 | 一、维持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6民初1322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6民初13223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变更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6民初1322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湖南省泽禹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五内向佛山市鼎曜景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人民币962793.64元及利息(利息以人民币962793.6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35%的标准,自2017年11月28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四、驳回佛山市鼎曜景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付款义务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1987元(鼎曜公司预交),由鼎曜公司负担20151.81元,湖南泽禹公司负担11835.19元。保全费5000元(鼎曜公司预交),由鼎曜公司负担3150元,湖南泽禹公司负担18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9310.64元(湖南泽禹公司预交),由鼎曜公司负担15062.3元,湖南泽禹公司负担4248.34元。鼎曜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迳付湖南泽禹公司1377.1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14 |
4 | -- | (2019)粤03民终3124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04-28 |
5 | 合同纠纷 | (2018)粤0306民初13223号 | 被告 | 原告: 佛山市鼎曜景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省泽禹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源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局 | 2417474.67 | 被告湖南省泽禹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五内向原告佛山市鼎曜景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人民币2217474.67元及利息(利息以人民币2217474.6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35%的标准,自2017年11月28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告湖南省泽禹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佛山市鼎曜景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返还担保金人民币2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人民币2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75%的标准,自2015年11月28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驳回原告佛山市鼎曜景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1987元,由原告佛山市鼎曜景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7987元,被告湖南省泽禹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24000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由原告佛山市鼎曜景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1250元,被告湖南省泽禹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3750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原告佛山市鼎曜景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均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27 |
6 | 其他 | (2018)粤0308行初278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局 | 10000 | 驳回原告C某某的起诉。
本案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原告C某某预缴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本院依法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1-02 |
7 | 其他 | (2018)粤0304执33384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局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7-05 |
8 | 合同纠纷 | (2017)粤0306民初13668号 | 第三人 | 原告: 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整备局 | 2916 | 一、被告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整备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费291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291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4年1月3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3-06 |
9 | 合同纠纷 | (2017)粤0306民初13670号 | 第三人 | 原告: 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整备局 | 366.5 | 一、被告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整备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费366.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366.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5年8月18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3-06 |
10 | 合同纠纷 | (2017)粤0306民初13659号 | 第三人 | 原告: 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整备局 | 8740 | 一、被告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整备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费874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874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6年6月24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3-0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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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庭传票 | 排除妨害纠纷 | 深圳市爱克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6-23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排除妨害纠纷 | 深圳市爱克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7-12-07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清算责任纠纷 | 第三人深圳市全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7-08-03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保利建设开发总公司珠海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2-02-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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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粤0306民初9622号 | 其他 | -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1-05-14 | |
2 | 其他 | (2021)粤03行终311号 | 上诉人 | -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14 | |
3 | 其他 | (2021)粤03行终312号 | 上诉人 | -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14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粤03民终10355号 | 被上诉人 | -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31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粤03民终10355号 | 被告 | 原告: 湖南省泽禹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鼎曜景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源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局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01 | |
6 | -- | (2020)粤03民终10355号 | 其他 | -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11 | |
7 | -- | (2018)粤0306民初13223号 | 被告 | 原告: 佛山市鼎曜景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局,深圳市源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泽禹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8-07-24 | |
8 | -- | (2017)粤0306民初52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宏彤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局,深圳市层层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长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7-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