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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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浙1002执2161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9)浙1002执2161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0-18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1002民初11739号 | 被告 | 原告: 台州弘胜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台州弘胜电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17-12-11 |
3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7)浙10民初274号 | 被告 | 原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如皋市兴源缝配经营部 | 2000000 | 准许原告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2800元,减半收取114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6400元,由原告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17-10-12 |
4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7)浙10民初274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如皋市兴源缝配经营部 | 2000000 | 准许原告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2800元,减半收取114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6400元,由原告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17-10-12 |
5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7)浙10民初275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如皋市兴源缝配经营部 | 1000000 | 准许原告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1900元,由原告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17-10-12 |
6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7)浙10民初273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如皋市兴源缝配经营部 | 1000000 | 准许原告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1900元,由原告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17-10-12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1002民初1417号 | 原告 | 原告: 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常熟市虞山镇莫城宏顺缝纫商行 | 97530 | 被告常熟市虞山镇莫城宏顺缝纫商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货款9753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19元(已减半),由被告常熟市虞山镇莫城宏顺缝纫商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3-10 |
8 | 其他 | (2017)浙1002民初1417号 | 原告 | 原告: 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常熟市虞山镇莫城宏顺缝纫商行 | 97530 | 被告常熟市虞山镇莫城宏顺缝纫商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货款9753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19元(已减半),由被告常熟市虞山镇莫城宏顺缝纫商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3-10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1002民初768号 | 原告 | 原告: 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Q某某 | 183947 | 被告Q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8200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1940元(已减半),被告Q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2-22 |
10 | 其他 | (2017)浙1002民初768号 | 原告 | 原告: 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Q某某 | 183947 | 被告Q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8200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1940元(已减半),被告Q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2-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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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 (2017)浙10民初275号 | 被告 | 原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如皋市兴源缝配经营部 |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5-26 | |
2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2017)浙10民初273号 | 被告 | 原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如皋市兴源缝配经营部 |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5-26 | |
3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2017)浙10民初274号 | 被告 | 原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如皋市兴源缝配经营部 |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5-26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1002民初1417号 | 原告 | 原告: 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2017-03-10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浙1002民初02010号 | 原告 | 原告: 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2016-07-15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浙1002民初02007号 | 原告 | 原告: 台州青鸟缝纫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2016-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