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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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马)特设登记准字﹝2019﹞第9号 | 准予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通知书 | 你(单位)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4台(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首次)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现决定准予使用登记许可,并向你(单位)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桂N01169(19)、梯11桂N01170(19) 、梯11桂N01171(19)、 梯11桂N01172(19))和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更多 | 2019-11-25 | 2099-12-30 |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2 | 梯12桂N00031(18) | --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 | -- |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 |
3 | 梯12桂N00032(18) | --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 | -- |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 |
4 | 钦市自然资国用(2020)192号 | 建设用地批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 2020-12-29 | 2099-12-31 |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 |
5 | 梯12桂N00012(18) | --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 | -- |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 |
6 | 钦市自然资国用(2019)127号 | 建设用地批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 2019-11-13 | 2099-12-31 |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 |
7 | 梯11桂N00035(1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2019-01-16 | 2099-12-30 |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 |
8 | 钦环审〔2017〕105号 | -- |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孔雀湾生态保护及岸线治理一期工程(一、二号区域)n一期项目 | -- | -- | 钦州市环境保护局 | |
9 | 桂林审政字〔2017〕361号 | -- | -- | --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 |
10 | 钦市国土资国用(2017)105号 | -- | -- | -- | -- |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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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桂0702民初2797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谷投资有限公司 | 1436908.03 | 一、被告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向原告P某某返还工程结算质量保证金1346908.03元及利息(利息以1346908.0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从2020年1月20日起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二、被告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向原告P某某支付工程款9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90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9月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P某某的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271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4271元,由被告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承担。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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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桂0702民初2797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谷投资有限公司 |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 2021-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