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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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经批准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 处罚并处罚款 | -- | 市国土局 | 2016-12-06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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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6-07-05 | 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7-11-17 | 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5-07-06 | 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7-11-17 | 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5-07-03 | 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7-11-17 | 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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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12 月n 25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12 月n 25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淮安市淮阴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2 | 淮阴国税许准字〔2017〕第551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12 月n 25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12 月n 25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淮安市淮阴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3 | ﹝淮阴税一﹞许变准字﹝2022﹞第﹝2119﹞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你(单位)于2022年11月30日提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2年11月30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2022-12-01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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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8)苏0804民初5191号 | 被告 | 原告: 淮安市众创工贸有限公司 被告: 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振国资产经营中心 | 331500.8 | 一、被告淮安市淮阴区振国资产经营中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淮安市众创工贸有限公司租金331500.8元及利息(以315200.8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计算;以331500.8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计算);
二、驳回原告淮安市众创工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84元,减半收取344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18-11-26 |
2 | 其他 | (2017)苏0804行审61号 | 被申请人 | - | -- | 申请人淮安市国土局于2016年12月28日作出的淮国土资淮阴卫罚字〔2016〕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不予执行。
如对本裁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7-03-22 |
3 | 其他 | (2017)苏0804行审64号 | 被申请人 | - | -- | 申请人淮安市国土局于2016年12月28日作出的淮国土资淮阴卫罚字〔2016〕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不予执行。
如对本裁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7-03-22 |
4 | 其他 | (2017)苏0804行审61号 | 被申请人 | - | -- | 申请人淮安市国土局于2016年12月28日作出的淮国土资淮阴卫罚字〔2016〕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不予执行。
如对本裁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7-03-22 |
5 | 其他 | (2016)苏0804行审254号 | 被申请人 | - | -- | 申请人淮安市国土局于2016年8月16日作出的淮国土资淮阴罚字〔2016〕14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不予执行。
如对本裁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6-11-16 |
6 | 其他 | (2016)苏0804行审193号 | 被申请人 | - | -- | 申请人淮安市国土局于2016年3月25日作出的淮国土资淮阴罚字〔2016〕1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不予执行。
如对本裁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6-07-07 |
7 | 其他 | (2016)苏0804行审179号 | 被申请人 | - | -- | 申请人淮安市国土局于2016年3月25日作出的淮国土资淮阴罚字〔2016〕1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不予执行。
如对本裁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6-07-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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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股权转让纠纷 | (2018)苏0804民初5191号 | 被告 | 原告: 淮安市众创工贸有限公司 被告: 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振国资产经营中心 |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2018-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