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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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隆税一分)许准字﹝2019﹞第(41055)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19-04-24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隆林各族自治县税务局 | |
2 | (桂税)许准字﹝2020﹞第(2885)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延期缴纳税款非直接送达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2020-04-17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
3 | (隆税一分)许变准字﹝2020﹞第(1)号 | 《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直接送达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0-04-17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隆林各族自治县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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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桂1031民初2482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92416.6 | 一、原告广西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L某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于2021年12月20日解除;
二、原告广西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需向被告L某某支付住院护理费2717.70元;
三、原告广西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L某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5115.71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4583.19元;
四、驳回原告广西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广西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 2023-11-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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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3)桂1031民初2482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10-16 | |
2 | 劳动争议 | (2023)桂1031民初2482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10-16 | |
3 | 委托合同纠纷 | (2023)桂1031民初1835号 | 被告 | 原告: 南宁畅享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9-14 | |
4 | 委托合同纠纷 | (2023)桂1031民初1835号 | 被告 | 原告: 南宁畅享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9-14 | |
5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3)桂1028民初1136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乐业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广西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T某某 | 乐业县人民法院 | 2023-07-07 | |
6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桂1031民初1699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S某某,广西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7-06 | |
7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2)桂1031民初211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西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2-11-10 | |
8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桂1028民初153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西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T某某 | 乐业县人民法院 | 2022-10-17 | |
9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2)桂10民终498号 | 上诉人 | - |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20 | |
10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1)桂1028民初148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H某某,广西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 | 乐业县人民法院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