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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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经营的预包装食品“野蕨菜”(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18/09/16 B FX)已超过有效期,购进价格为7.50元/瓶,销售价格为10元/瓶。因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食品的日常销售记录,故以查获的食品计算货值金额,上述超过有效期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10元,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更多 | 罚款:0.1万元 | 1000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12-20 | 信市监处字〔2019〕5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