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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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辽0321民初403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W某某,营口兴盛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金牛山营销服务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沙溪支公司 | 30680 | 驳回原告J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67元免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11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吉2401民初4931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R某某,R某某 被告: B某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城市支公司,鞍山市鹏程运输有限公司海城分公司,营口兴盛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Q某某、R某某、R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Q某某、R某某、R某某负担。 ...更多 | 2017-09-19 |
3 | 其他 | (2016)辽0882民初6281号 | 原告 | 原告: 营口兴盛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石桥支公司 | 42000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石桥支公司赔偿原告营口兴盛运输有限公司人民币4.2万元,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
二、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0.00元,减半收取425.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10 |
4 | 其他 | (2014)大民二初字第00031号 | 原告 | 原告: 营口兴盛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石桥支公司 | 19024.67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石桥支公司给付原告营口兴盛运输有限公司保险理赔款人民币19,024.67元(壹万玖仟零贰拾肆元陆角柒分),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10.00元,减半收取1,105.00元,由原告负担885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石桥支公司负担2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3-04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3)滑民一初字第5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G某某 被告: T某某,营口兴盛运输有限公司 | 225044 | 一、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向原告W某某、G某某赔付各项损失费用人民币220000元,在第三者商业险范围内向原告W某某、G某某赔付人民币5044元;
二、驳回原告W某某、G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费人民币5051元,原告W某某、G某某负担人民币444元,被告营口兴盛运输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460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3-03-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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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辽0321民初5152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W某某,营口兴盛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中山市沙溪支公司 | 台安县人民法院 | 2022-09-28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民初5152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W某某,营口兴盛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中山市沙溪支公司 | 台安县人民法院 | 2022-08-30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辽0321民初5152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W某某,营口兴盛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沙溪支公司 | 台安县人民法院 | 2022-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