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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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21桂J00002(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通用门式起重机 | 2023-04-13 | 2099-12-30 | 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起21桂J00003(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通用门式起重机 | 2023-04-13 | 2099-12-30 | 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d345036846 | -- | -- | -- | -- |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
4 | cylz·桂(南)·0308·叁 | --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审批 | -- | -- | 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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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桂1122民初75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Z某某 被告: 广西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钟山县红花镇人民政府,钟山县红花镇铜盘村民委员会 | 58815 | 一、被告钟山县红花镇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L某某、Z某某支付工程款31793元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以31793元为基数,从2019年6月28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广西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L某某、Z某某支付工程款27022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以27022元为基数,从2019年6月28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7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钟山县红花镇人民政府负担670元;广西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1-22 |
2 | 其他 | (2018)桂1123民初847号 | 被告 | 原告: 义一富,Y某某 被告: 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人民政府,广西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8000 | 驳回原告义一富、Y某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500元(原告已预交),全部由原告义一富、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1-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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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桂1123民初33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广西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2 | -- | (2024)桂1123民初33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广西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桂1122民初75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Z某某 被告: 广西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钟山县红花镇人民政府,钟山县红花镇铜盘村民委员会 | 钟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9-20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桂1123民初916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广西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6-21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桂1122民初75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Z某某 被告: 广西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钟山县红花镇政府,钟山县红花镇铜盘村民委员会 | 钟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6-08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桂1122民初758号-副本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Z某某 被告: 广西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钟山县红花镇政府,钟山县红花镇铜盘村民委员会 | 钟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6-08 | |
7 |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 (2018)桂1123民初847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Y某某 被告: 广西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人民政府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18-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