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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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 | 宏业大厦-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580.25平米,建设商住楼一幢,总建筑面积35729.68平米n建设内容: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317.36平米(住宅22151.93平米,商业建筑面积7522.36平米,机械车库辅助设施建设面积334.9平米,基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07.99平米),地下建筑面积5412.5平米。nttttttttttt-正常办结 ...更多 | -- | 2099-12-31 |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 | 140400202203013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宏业大厦机械车库辅助设施地下室增加面积 | 2022-08-04 | 2099-12-31 | 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3 | 2023009 | 市政设施类建设审批 | 府后西街(119号宏业大厦)路北 | 2023-04-21 | 2099-12-30 | 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4 | 无 | -- | 变更类型:企业名称;变更前内容:公司名称:长治市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后内容:公司名称:长治市宏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档案编号:13-1069;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更多 | -- | 2099-12-31 | 长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5 | —— | —— | 裕丰花苑北区(裕警苑)工程 | 2020-09-07 | 2099-12-31 | 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6 | 晋建审许决字﹝2022﹞83号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临汾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等39家建设类企业准予许可决定书 | 申请人:临汾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9家建设类企业 经审查,你们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建设类企业资质的换证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 ...更多 | 2022-10-18 | 2025-10-18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7 | 长审管批﹝2024﹞98号 | 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宏业大厦、机械车库辅助设施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的批复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2024-02-06 | 2099-02-06 | 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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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晋0403民初129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长治市宏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Z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31 |
2 | 其他 | (2019)晋0427民初1151号 | 原告 | 原告: 长治市宏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D某某 | 452400 | 准许原告长治市宏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086元,减半收取4043元,由原告长治市宏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19-12-24 |
3 | 其他 | (2019)晋04民终1459号 | 上诉人 | - | 452400 | 一、撤销山西省壶关县人民法院(2019)晋0427民初10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山西省壶关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长治市宏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8086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19-09-27 |
4 | 其他 | (2019)晋0427民初101号 | 原告 | 原告: 长治市宏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D某某 | 452400 | 驳回原告长治市宏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86元,减半收取4043元,由原告长治市宏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4-08 |
5 | 其他 | (2019)晋民再57号 | 被申请人 | - | -- | 一、维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晋04民终651号民事判决;
二、山西S盛世茗香茶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厨房灶台与油烟机从共用墙拆除,新安置位置与共用墙保持50厘米以上距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842元,由山西S盛世茗香茶业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3-01 |
6 | 其他 | (2018)晋民申3193号 | 被申请人 | - | -- |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对原判决的执行 | 2018-12-14 |
7 | 合同纠纷 | (2018)晋0411民初810号 | 原告 | 原告: 长治市宏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 | 104000 | 驳回原告长治市宏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380元,退还给原告原告长治市宏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6-29 |
8 | 其他 | (2018)晋0411民初812号 | 原告 | 原告: 长治市宏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205333 | 准许长治市宏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380元,减半收取计2190元,由长治市宏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06-27 |
9 | 其他 | (2018)晋05民终114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上诉人T某某、T某某、T某某、T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页无正文) ...更多 | 2018-03-26 |
10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7)晋04民终1132号 | 被上诉人 | - | 12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Z某某、Z某某、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6-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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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长治市宏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8-07 | |
2 | 合同纠纷 | (2019)晋0427民初101号 | 原告 | 原告: 长治市宏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D某某 | 壶关县人民法院 | 2019-04-02 |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晋民再57号 | 被申请人 | -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