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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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1182民初3679号之二 | 申请人 | - | 9000000 | 解除被申请人四川省输变电工程公司银行存款90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1-09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1182民初3679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永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省输变电工程公司 | 8793429 | 准许原告江苏永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3354元,减半收取3667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1677元,由原告江苏永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1-08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11民辖终42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12-13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苏11民终605号 | 上诉人 | - | 8264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866元,由上诉人江苏永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5-21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苏1182民初3545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永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张家港奥得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82640 | 驳回原告江苏永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33元,由原告江苏永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镇江市永安路分理处,帐号:11×××61)。 ...更多 | 2017-12-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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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1182民初3679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永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省输变电工程公司 | 镇江市扬中市人民法院 | 2019-10-21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苏11民终605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永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张家港奥得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