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我单位执法人员根据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及网约车网上业务申办系统查询结果,发现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粤TV813M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022年08月08日,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到我局进行配合调查。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于2022年07月10日为粤TV813M小型轿车派单。经查询,当事人提供服务车辆(粤TV813M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事实,有公司委托人询问笔录、派单记录、营业执照复印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据为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30000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2022-10-13 | 粤中交罚〔2022〕00873号 | |
2 | 2022年06月22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粤T922R4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于2022年06月14日通过其平台“滴滴出行”为粤T922R4小型轿车派单,乘客支付6.72元费用。经查询,当事人提供服务车辆(粤T922R4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事实,有投诉人询问笔录、订单信息、行程单、发票、网约车证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30000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2022-08-15 | 粤中交罚〔2022〕00727号 | |
3 | 2022年06月20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粤TZ139N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于2022年05月01日通过其平台“滴滴出行”为粤TZ139N小型轿车派单,乘客支付6.2元费用。经查询,当事人提供服务车辆(粤TZ139N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事实,有投诉人询问笔录、订单信息、行程单、发票、网约车证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30000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2022-08-15 | 粤中交罚〔2022〕00726号 | |
4 | 2022年06月23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粤TM886J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于2022年06月14日通过其平台“滴滴出行”为粤TM886J小型轿车派单,乘客支付24.77元费用。经查询,当事人提供服务车辆(粤TM886J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事实,有投诉人询问笔录、订单信息、支付记录、网约车证查询截图、企业经营许可证等证据为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30000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2022-08-15 | 粤中交罚〔2022〕00728号 | |
5 | 2022年05月10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粤T1B537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于2022年04月25日通过其平台“滴滴出行”为粤T1B537小型轿车派单,乘客支付15.98元费用。经查询,当事人提供服务车辆(粤T1B537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事实,有投诉人询问笔录、投诉人订单信息、发票、行程单、网约车证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30000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2022-06-16 | 粤中交罚〔2022〕00534号 | |
6 | 2022年04月20日,中山市神湾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中山市神湾大道中行政服务中心对面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粤TYL904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检查及取证,发现司机严权招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接单后,使用粤TYL904小型轿车搭载乘客从神湾大道龙光玖誉山售楼处到中山市龙光海悦熙园,并收取乘客8.3元车费。2022年05月10日案件移交我局,经查询,当事人提供服务车辆(粤TYL904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事实,有中山市神湾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违法案件移交函、现场检查笔录、司机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订单信息等证据为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30000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2022-06-16 | 粤中交罚〔2022〕00532号 | |
7 | 2022年05月10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粤T909AE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于2022年04月27日通过其平台“滴滴出行”为粤T909AE小型轿车派单,乘客支付25.04元费用。经查询,当事人提供服务车辆(粤T909AE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事实,有投诉人询问笔录、投诉人订单信息、发票、行程单、网约车证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30000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2022-06-16 | 粤中交罚〔2022〕00531号 | |
8 | 2022年05月17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粤T089KQ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于2022年04月27日通过其平台“滴滴出行”为粤T089KQ小型轿车派单,乘客支付19.61元费用。经查询,当事人提供服务车辆(粤T089KQ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事实,有投诉人询问笔录、投诉人订单信息、行程单、发票、网约车证截图查询等证据为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30000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2022-06-16 | 粤中交罚〔2022〕00533号 | |
9 | 2022年04月19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粤T7797F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于2022年04月13日通过其平台“滴滴出行”为粤T7797F小型轿车派单,乘客支付23.38元费用。经查询,当事人提供服务车辆(粤T7797F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事实,有投诉人询问笔录、投诉人订单信息、行程单、投诉人支付记录、网约车证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30000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2022-06-09 | 粤中交罚〔2022〕00508号 | |
10 | 2022年04月19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粤T9850W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于2022年04月14日通过其平台“滴滴出行”为粤T9850W小型轿车派单,乘客支付6.01元费用。经查询,当事人提供服务车辆(粤T9850W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事实,有投诉人询问笔录、投诉人订单信息、行程单、网约车证查询截图、发票信息等证据为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30000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2022-06-09 | 粤中交罚〔2022〕00507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442000001952916 | 空 | 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广告;商务及礼仪咨询服务;汽车租赁;劳动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咨询;汽车饰品、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及维修;货运代理;人才中介服务(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日用品及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的批发、零售;道路客运及货运经营(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货运客运场站服务(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交通运输设备研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不开展私人小客车合乘业务)。 ...更多 | 2018-08-20 | 2099-12-31 |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2 | (粤中)登字﹝2022﹞第44200012200065690号 | 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 变更事项:联络员信息备案,变更前内容:吴宏恩,变更后内容:林安俐;变更事项:住所变更,变更前内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3楼四卡(住所申报),变更后内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3楼四卡;变更事项:负责人变更,变更前内容:吴宏恩,变更后内容:林安俐; ...更多 | 2022-04-28 | 2099-12-31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空 | 空 | 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广告;商务及礼仪咨询服务;汽车租赁;劳动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咨询;汽车饰品、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及维修;货运代理;人才中介服务(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日用品及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的批发、零售;道路客运及货运经营(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货运客运场站服务(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交通运输设备研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不开展私人小客车合乘业务)。 ...更多 | 2018-08-20 | 2099-12-31 |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4 | 2000654364 | 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 变更事项:住所变更,变更前内容:中山市东区齐乐路8号良安大厦08层07单元,变更后内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3楼四卡(住所申报); ...更多 | 2020-10-13 | 2099-12-31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粤中核变通内字﹝2021﹞第44200012100100294号 | 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 变更事项:财务负责人,变更前内容:刘芳,变更后内容:吴宏恩; 变更事项: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变更前内容:曹钰琨,变更后内容:吴宏恩; 变更事项:联络员备案,变更前内容:曲艳玲,变更后内容:吴宏恩; ...更多 | 2021-03-23 | 2099-12-31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粤20民终1737号 | 被告 | - | 29009 | 一、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粤2071民初1708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粤2071民初17082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三、L某某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赔偿L某某交通事故损失29009元;
四、驳回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12元,由L某某负担28元,L某某负担546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负担3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25元(中山市迪滴同行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上诉人L某某负担。被上诉人L某某、原审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应在履行本案生效判决时将各自负担的一审案件受理费546元、38元迳付L某某;L某某应在履行本案生效判决时将应负担的二审案件受理费迳付中山市迪滴同行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21 |
2 | 其他 | (2020)粤2071行审1325号 | 被执行人 | - | -- |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粤中交罚[2019]01268号行政处罚决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09-02 |
3 | 其他 | (2019)粤2071民初24238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D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原告D某某已预交25元),由原告D某某负担 ...更多 | 2019-10-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合同纠纷 | (2021)粤20民终3070号 | 被上诉人 | - |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8 | |
2 | 合同纠纷 | (2020)粤2071民初2808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0-11-02 | |
3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2020)粤2071民初1777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北京嘉扬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