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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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鲁04民终1461号 | 上诉人 | - | 540000 | 一、维持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2018)鲁0406民初1810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变更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2018)鲁0406民初1810号民事判决“案件受理费”部分为“案件受理费9200元,由雅致集成房屋(廊坊)有限公司负担3200元,由潍坊栋安建材有限公司负担6000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9200元,由上诉人潍坊栋安建材有限公司负担9000元,由被上诉人雅致集成房屋(廊坊)有限公司负担2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6-28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8)鲁0406民初1810号 | 被告 | 原告: 雅致集成房屋(廊坊)有限公司 被告: 潍坊栋安建材有限公司 | 540000 | 一、被告潍坊栋安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0日内,偿付原告雅致集成房屋(廊坊)有限公司箱房款540000元;
二、驳回原告雅致集成房屋(廊坊)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00元,由被告潍坊栋安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3-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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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潍坊栋安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雅致集成房屋(廊坊)有限公司 |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