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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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1)鲁0783执恢753号 | 申请人 | - | 406111.62 |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C某某拍卖房产剩余款406111.62元。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7-14 |
2 | 合同纠纷 | (2020)鲁0783执恢442号 | 申请人 | - | -- | 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3-15 |
3 | 合同纠纷 | (2019)鲁0783执480号 | 申请人 | - | -- | 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8-13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1)寿民初字第3367号 | 原告 | 原告: 寿光市国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山东沃力奇化工有限公司,L某某,C某某,青州伟昌服装有限公司,王永山,Z某某 | 2772000 | 一、被告山东沃力奇化工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寿光市国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2772000元;
二、被告山东沃力奇化工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寿光市国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逾期利息、违约金(计算至起诉之日)共计189559元(2772000元×24%÷365天×104天);
三、被告L某某、C某某、青州伟昌服装有限公司、W某某、Z某某对被告山东沃力奇化工有限公司所负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沃力奇化工有限公司追偿;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第一、二、三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600元,由原告负担13108元,被告负担30492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9-29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1)寿民初字第3367-3号 | 原告 | 原告: 寿光市国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山东沃力奇化工有限公司,L某某,C某某,青州伟昌服装有限公司,王永山,Z某某 | -- | 本案中止诉讼。 | 2012-08-30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1)寿民初字第3367-1号 | 原告 | 原告: 寿光市国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山东沃力奇化工有限公司,青州伟昌服装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L某某,W某某 | 4600000 | 冻结被告山东沃力奇化工有限公司、青州伟昌服装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L某某、W某某银行帐户存款460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1-10-2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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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山东沃力奇化工有限公司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2016-10-18 | |
2 | 裁判文书 | 借贷纠纷 | 山东沃力奇化工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L某某 | [山东]寿光市人民法院 | 2015-07-27 | |
3 | 裁判文书 | -- | 山东沃力奇化工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L某某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2012-06-02 |